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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人与人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和谐相处---牡丹区马岭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几年来,马岭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用真情、亲情化解了无数个矛盾纠纷,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更好的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有调解经验、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把联防、联控、联调有机结合起来。并成立了镇矛盾纠纷化解大厅,制定完善了调解工作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回访制度。及时发现苗头,预早做工作,我镇调委会还从小处着眼,在为村民调解了一件件不起眼的小疙瘩的同时,注重人与人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和谐相处,为我镇创造了一个民乐村安社会环境,几年来,调解的矛盾纠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力造成反复和民转刑案件。
鲁网 | 2017-08-16 17:33 -
公信力高、公平性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及时给医疗调解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我们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选聘147名各科医学专家和50名优秀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把脉问诊”,确保矛盾调解和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据。在保证调解效果的基础上,市医调委逐步实行了“四个公开”,即调解依据公开、调解程序公开、调解内容公开、调解结果公开,把调解工作置于阳光下,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市医调委从人性化的角度创设圆桌调解模式,把法律关系明确,事实责任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列入“圆桌调解”范畴,对患者当事人认真了解需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的解释,和风细雨做调解。
鲁网 | 2017-08-16 17:27 -
一岗双责”,健全组织,夯实基层基础---冯家镇
近年来,冯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保持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理念,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维稳难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筑牢维稳工作基础。坚持不懈地实行矛盾纠纷周排查、周调度、周研判机制,每周五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由调委会主任及时调度汇总,制作《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度统计表》和《信访情况周统计表》,及时提报镇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预警分析和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作用,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事项全部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审议,准确掌握所存在风险,科学地提出化解风险的建设性意见,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把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处置在初始状态。
鲁网 | 2017-08-16 17:19 -
利用法制宣传促调解--盛洪伟
近年来,本人在市、区司法局和南定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以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开展好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镇没有发生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将各村(居)、各单位排查的矛盾纠纷纳入网格化管理,把每一起矛盾纠纷分解到具体责任人,限定办结时间,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交。
鲁网 | 2017-08-15 14:47 -
人民调解为人民--齐义山
近年来,该同志立足人民调解工作一线,牢固树立“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积极参加了市、县司法局组织的调解工作培训,自觉学习《人民解决法》、《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他坚持求规范、重实效,要求全街道所有调委会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印制的调解文书,建立了受理登记台账、调解文书台账、回访台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台账“四本台账”,实行调解工作受理登记、调解准备、展开调解、监督回访、整理归档“五大工作流程”。
鲁网 | 2017-08-15 14:44 -
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王治政
王治政同志自1993年任职于东厅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二十年多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情系调解,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为东厅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于在基层难以化解的调解积案难案,他采用东厅街道首创的“村情民事听证会”调解模式,调解委员会结合派出所、法庭、包片片长、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通过现场听证的方式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王治政同志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利益,正因为长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始终保持一颗火热的心工作在人民调解岗位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鲁网 | 2017-08-14 17:36 -
善调万户纠纷的“金钥匙”---宋修安
他风雨二十余载,真情二十余载,用巧解千家难、善调万户纠纷的“金钥匙”,打开一个个心结“锈锁”,使得一个个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为当地播撒了和谐稳定的种子,他的足迹踏遍街道的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他精心制作了1万余份“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公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和联系电话,并把“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放到每家每户以方便群众。1999年以来,宋修安先后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00余起,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36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7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9余起,代写法律文书1200余份。
鲁网 | 2017-08-14 17:34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林政
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做到“四个清楚,四不放过”:即矛盾纠纷总数清楚,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楚,纠纷重点人、重点情况清楚,可能引发群体上访和聚众闹事的不稳定因素清楚。对可能激化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类纠纷苗头不放过,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不放过,对外来人口和社会闲散人员中的“三不管”矛盾纠纷隐患不放过,对虽经有关部门处理,但本人不服,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隐患不放过。在实际工作中,他积极致力于基层人民调解阵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五位一体”组织队伍建设,坚持例会,落实工作责任督查制度,特别是通过加强对渔村治安员、调解员、信访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责任机制。
鲁网 | 2017-08-14 17:27 -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徐晓东
徐晓东,一个29岁的年轻人,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名年轻干警,这位司法所负责人同样也是诸城市最年轻的镇调委会主任,但是年轻并没有妨碍徐晓东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大有作为,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4年来,他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赤诚之心和无私奉献精神,立足于基层.将人民调解作为自己的事业追求,积极化解各类矛盾1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6起,接待来访群众500人次,在调解工作中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多次受到相关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因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徐晓东也多次受到上级部门领导的肯定,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徐晓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为基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鲁网 | 2017-08-14 17:25 -
淄川区优秀人民调解员--高元发
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工伤、工资钱,化解赡养纠纷、宅基地纠纷,宣讲法律、人民调解知识,建立健全全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从一名机关干部转任到人民调解员岗位上,高元发同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高元发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解员。时光荏苒,一晃7年了, 7年里,高元发独立或与同事们一起配合相关部门,调处矛盾纠纷630余起,主要有工伤工亡、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婚姻纠纷、劳资纠纷等,涉及金额达52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并有效防止了两起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协议履行率达100%。
鲁网 | 2017-08-11 12:55 -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刘宝信
工作中,他不怕苦,不怕累,凭借一颗真心、满腔真情和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帮助群众调解各类纠纷,维护着基层和谐。调委会经审查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调解申请,肇事者王某一方面明确同意调解,另一方面又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避而不见,为了尽快完成调解,刘宝信先后十几次到王某住所找寻未果,后经走访周边邻里了解到王某认识上有错误,他认为李某一家都是本分老实的农村人,无钱无势。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有两类纠纷调解起来难度较大,一类是没有投保且没有偿还能力的事故纠纷。从事调解工作以来,刘宝信累计调解案件6100余起,特别是担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后,仅四年就调解3000余起纠纷。
鲁网 | 2017-08-11 12:47 -
真诚为民,默默无悔甘奉献--赵言军
仅近三年来,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7起,参与调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及信访积案11起,避免越级访、集体访8起,为辖区的平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镇调委会主任,赵言军在妥善调解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积极围绕“两个重点、四个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即:重点排查因农村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土地征用给付安置补助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使赵言军深刻地认识到,对农村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不仅处理在事发当时、之中、之后,更重要的是处理在事发之前,切实抓矛盾纠纷的源头,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鲁网 | 2017-08-11 12:40 -
纠纷无大小,潜心解民忧 --张友关
自1992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把群众利益装在心里,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百姓的广泛赞誉。他先在镇政府组织的为吕广站捐助现场带头捐助1000元,又和派出所干警一起找到案件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让他们知道案件的严重性,经过多次劝说,最后吕广站家属放弃到上级政府上访念头,双方同意依靠司法所调解,最终达成了:李庆广等四人除赔偿吕广站的全额医疗费外。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张友关同志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成绩的背后,倾注着他热爱事业,关爱群众的心血,他用真诚去调解每一个案件,用对生活的达观态度去感染当事人。
鲁网 | 2017-08-11 12:33 -
用真心传递爱的星火,点燃了辖区和谐之光--于秀美
她坚持人民调解传递爱的星火,点燃了辖区和谐之光。为减少矛盾纠纷,有效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她争取外援,资源共享,利用封闭小区优势条件,将奇中社区调解组织引进到居民封闭小区,既便于居民咨询,又利于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和依法调解工作。近年来,年均参与居民群体性矛盾纠纷调解10余起,一般民事纠纷100余起,为有需要法律援助的居民提供调解服务达30余人次。连年来,于秀美同志参与主持调解的居民纠纷案年均100余起,调解成功率、协议履约率达100%,从未出现有责投诉等情况。在平凡岗位上,创新进取,个人曾获得山东省司法系统二等功、烟台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芝罘区劳动模范”、芝罘区“优秀共产党员”、芝罘区委区政府嘉奖等荣誉,连年评为“普法依法先进个人”、“为民服务先进个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等。
鲁网 | 2017-08-10 16:26 -
扎根基层,任劳任怨--王治政
王治政同志自1993年任职于东厅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二十年多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情系调解,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为东厅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于在基层难以化解的调解积案难案,他采用东厅街道首创的“村情民事听证会”调解模式,调解委员会结合派出所、法庭、包片片长、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通过现场听证的方式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王治政同志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利益,正因为长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始终保持一颗火热的心工作在人民调解岗位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鲁网 | 2017-08-10 16:22 -
心系百姓,默默奉献--林政
该同志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为全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林政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年来,主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他所在的南长山司法所2013年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所在街道调委会2008年被评为“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他本人在2012年被授予“烟台市首席人民调解员”、“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鲁网 | 2017-08-10 16:20 -
一颗真心 一抹真情--王国辉
潍坊高新区电气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 10月 17日,成立至今,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引下,电气行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王国辉倡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意,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行业内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王国辉同志自上任以来,各项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清除在萌芽之中,一年来使电气行业调委会共排除各类隐患100余项,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
鲁网 | 2017-08-10 15:50 -
巧解千家难、善调万户纠纷的“金钥匙”—宋修安
他风雨二十余载,真情二十余载,用巧解千家难、善调万户纠纷的“金钥匙”,打开一个个心结“锈锁”,使得一个个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为当地播撒了和谐稳定的种子,他的足迹踏遍街道的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他精心制作了1万余份“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公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和联系电话,并把“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放到每家每户以方便群众。1999年以来,宋修安先后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00余起,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36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7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9余起,代写法律文书1200余份。
鲁网 | 2017-08-09 14:16 -
徐晓东:朝气蓬勃,热爱人民调解
徐晓东,一个29岁的年轻人,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名年轻干警,这位司法所负责人同样也是诸城市最年轻的镇调委会主任,但是年轻并没有妨碍徐晓东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大有作为,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4年来,他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赤诚之心和无私奉献精神,立足于基层.将人民调解作为自己的事业追求,积极化解各类矛盾1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6起,接待来访群众500人次,在调解工作中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多次受到相关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因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徐晓东也多次受到上级部门领导的肯定,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徐晓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为基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鲁网 | 2017-08-09 14:03 -
孙光诚:不治已乱治未乱
汉族, 1964年 4月出生,大专文化,寿光市侯镇南寨村人,现任寿光市司法局洛城司法所所长、洛城街道调委会主任, 1988年部队转业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一干就是28年,硬是在人民调解战线上做出了一番不平凡的业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村矛盾纠纷逐步由单一型的家庭矛盾、邻里矛盾、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矛盾向多元型、复杂型的经济矛盾、权益矛盾演变,呈现出矛盾类型多样化、纠纷主体多元化、纠纷上访率升高、范围扩展、跨时较长、涉案人多、情况复杂的态势。在人们心目中,“孙光诚是一位重情义的调解大使”,每年经孙所长化解的各种家庭纠纷不下20余件,地边纠纷、邻里矛盾、婆媳不和、夫妻闹气……谁家有事都乐意找他调解,别人解决不了的矛盾他都能一一解决,平时谁家有个难处他都主动跑去帮忙,当他去调解矛盾的时候。
鲁网 | 2017-08-08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