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刘宝信

2017-08-11 12: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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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宝信,男,1953年人,1996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他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矢志不渝。工作中,他不怕苦,不怕累,凭借一颗真心、满腔真情和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帮助群众调解各类纠纷,维护着基层和谐。因为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他多次受到党委、政府的表彰,2005年,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受到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亲切接见。

  2012年,峄城区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但在核心调解员选任上,区司法局却迟迟选不出能够担此重任的合适人选。在此情况下,时年59岁的刘宝信主动请缨,局领导研究认为由他担任核心调解员再好不过,一致同意了他的要求。为了把交通道路纠纷调解工作做好,有丰富的调解经验的刘宝信却没有掉以轻心,他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系统地学习了与道路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赶进度,他白天上班,晚上常常学习到深夜。凭借刻苦的学习,他很快熟练掌握了交通事故类相关法律法规,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经验,成为了一名出色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

      2014年底,榴园镇李某骑着摩托车行驶在路上,被身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经医院确诊为颅脑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调委会经审查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调解申请,肇事者王某一方面明确同意调解,另一方面又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避而不见,为了尽快完成调解,刘宝信先后十几次到王某住所找寻未果,后经走访周边邻里了解到王某认识上有错误,他认为李某一家都是本分老实的农村人,无钱无势,只要拖着不见,等调委会失去耐心,事情就会不了了之,知道这一情况后,刘宝信改变策略,变不定期上门为定点蹲守,终于在一个周末,王某被“堵”在了门口,他把随身携带的法律条文翻给他看,同时摆事实、讲道理,最后严肃认真的告诉他,这样拖下去,惹恼了对方,一旦伤情鉴定结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对方不愿谅解,有判实刑的可能,劝他打消侥幸心理。最终王某认识到问题的严肃性,在刘宝信的调解下,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费用6万元,双方签订谅解书。

      在他的带领下,整个调委会在4年多时间里任劳任怨,年均调解纠纷800余件,最多的时候一天要调解纠纷5至6件,全年无休,为全区和谐交通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用心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不忘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经常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提供法律咨询,上法治教育课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从源头预防交通事故,减少纠纷发生。

 

      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有两类纠纷调解起来难度较大,一类是没有投保且没有偿还能力的事故纠纷。这类纠纷一旦进入诉讼环节,即使作出判决,也无法执行。另一类是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被破坏,取证难的事故纠纷,这类纠纷虽然有当事人,却容易因为证据不足而让肇事者逃掉责任。在面对这两类纠纷时,刘宝信总是抱着“有一线希望就要尽百倍努力”的决心,从不轻言放弃。凭借这种迎难而上,不怕困难的精神,成功化解了多起这样的疑难案件。2015年底,家住峄城区阴平镇的张某某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将路上行人耿某某撞飞,耿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某某全责,耿某某无任何责任。更令人同情的是,死者耿某某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毕业生,家中母亲患有残疾,妻子即将分娩,而肇事方家庭尚有几万元外债没还清,根本没有偿还能力。面对如此情况,调委会意识到一旦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即便判决下来,也无法执行,耿家人的生活将陷入绝境。为此,调委会下定决心要在调解阶段将案件彻底解决。通过反复到张某某家中做工作,如实将耿家的情况告知,引导张家人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体会耿家人的感受,几经努力,最后张家人觉得确实过意不去,通过找亲戚朋友借款,对耿家人进行了赔偿。最终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张家人一次性向耿家人赔偿各项费用32万元,双方达成和解。2013年,一场交通事故致使一姚姓路人被一货车司机李某撞成重伤。直到姚某医治无效变成植物人,其家人才想起报案,后公安机关虽将李某控制,但因过了报案最佳时间,事发现场已被破坏,且没有监控,李某拒不承认等原因,无奈之下,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放人,姚某一家得知后,组织亲朋围住交警队大门,干扰办公,前后持续了4天。期间调委会与交警大队前后十几次派调解员到李某家劝其主动交代事实都没有结果。后来调委会刘宝信主任从李某家4岁孩子找到突破口,与他拉起家常,从孩子培养,谈到做人,再到道德与良知、并提到父母的不当行为对孩子会造成的巨大影响。最终,在攻心策略下,李某深受触动,想到自己的抵赖不仅一辈子要受良心谴责,将来孩子如果知道了很有可能看不起自己,甚至会给孩子树立反面教材,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决定勇于面对,之后,不仅承担了姚某及家人的医疗费用和损失,还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事实,公安机关依据他提供的情况,顺利找到旁证,李某因自首和受害方谅解获得轻判,整个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从事调解工作以来,刘宝信累计调解案件6100余起,特别是担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后,仅四年就调解3000余起纠纷。凭着对待每一起纠纷都始终如一的态度,虽然工作量巨大,他的调解成功率却高达96%,其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得到区交警队和当事群众的一致赞誉。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