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林政

2017-08-14 17: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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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政,男,41岁,现任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南长山街道综治办主任、长岛县司法局南长山司法所所长、南长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为全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林政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年来,主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他所在的南长山司法所2013年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所在街道调委会2008年被评为“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他本人在2012年被授予“烟台市首席人民调解员”、“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尽职尽责,积极实践。在工作中,林政同志深有体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推动渔村基层各项事业不断深入发展,有着不可替代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该同志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他结合实际,注重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街道实际相结合,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做好街道党委、综治、司法、人民调解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十年来,他常年深入渔村一线,进村入户,调查了解和及时掌握基层社情动态,有的放矢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对重点难点的问题,他全力以赴,靠上去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问题圆满解决。 

  二、学以致用,工作落实到位。林政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重点突出一个“早”字,早排查发现问题,早介入防止事态扩大,努力克服一个“难”字,对有些疑难纠纷复杂问题,再难也要靠上去不间断做工作,全力防止矛盾激化。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做到“四个清楚,四不放过”:即矛盾纠纷总数清楚,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楚,纠纷重点人、重点情况清楚,可能引发群体上访和聚众闹事的不稳定因素清楚。对可能激化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类纠纷苗头不放过,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不放过,对外来人口和社会闲散人员中的“三不管”矛盾纠纷隐患不放过,对虽经有关部门处理,但本人不服,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隐患不放过。调解工作中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排查不留死角,调处不留后患,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完善机制,注重实效。机制的完善是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他积极致力于基层人民调解阵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五位一体”组织队伍建设,坚持例会,落实工作责任督查制度,特别是通过加强对渔村治安员、调解员、信访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责任机制,搞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上的有机对接,形成抓落实、保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敬业奉献,公仆本色。靠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执着追求,林政同志十年如一日,积极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服务群众,耐心细致做好每一件人民调解工作。在调处劳资纠纷、家庭赡养等重点难点案件时,他坚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关心扶助弱势群体,先后多次自己出资为外来务工上访人员垫付路费、生活费,为贫困的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林政同志在调解和处理矛盾纠纷的同时,广泛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活动。近年来,他坚持“群众问题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调处各类经济纠纷上访案件中,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时光荏苒,春华秋实。林政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十年如一日的默默奉献,他心系百姓,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守在人民调解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称赞,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