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为人民--齐义山
齐义山,男,41岁,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人,现任沂源县司法局南麻街道司法所长、南麻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近年来,该同志立足人民调解工作一线,牢固树立“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获省、县优秀人民调解员,平安沂源建设先进个人,县政法十佳干警”等多项荣誉。
作为调委会主任,他深知肩上担子的分量,干调解工作这些年来,他始终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直接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几年他走村入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上千起,接访群众1100多人,调处疑难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95%以上,防止矛盾激化造成上访、民转刑等群体性事件10余起。做到了“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难”,是一个甘当构建和谐社会的“和事佬”。
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调解这项工作的保证。基于此种认识,他从向领导提交司法建议和靠前化解矛盾纠纷两方面入手,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努力服从和服务于街道办稳定发展的工作大局,使人民调解工作创下了全市、全省、全国的一流水平。一是健全完善街道人民调解机构。在全县率先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设立综治服务大厅,形成了“接访调解一条龙”办公模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按程序分类调处,做到不推不拖,改变了过去调解工作“单打独斗、力量分散、责任分散”的局面。二是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将信访、司法、安全、计生、农经、村建、城管等部门人员,作为兼职调解员分片下沉到片区,充实调解工作力量,工作实行“双管制”,业务指导归部门,工作落实在片区,有效化解了村级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减少了由村直接到街道、县上访的现象。三是着力构建村级调解网络。针对矛盾纠纷集中在农村的实际,在全街道50个村(居)和2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了以“家族、村民小组、村(居)调委会”为主的“三层”调解网络,使一些小矛盾在家庭、村(居)民小组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基本实现了“家庭矛盾不出门、邻里矛盾不出组、社会矛盾不出村”的目标。
另外,他还从建章立制入手,促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每季召开一次基层调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布置有关工作;每半年对基层调解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全面提高其业务素质;使镇内全覆盖、无缝隙的三级调解组织均能妥善公正、合法合理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套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格局,真正做到了小的矛盾化解不出村,重大纠纷调处不出镇。
工作中“三勤”加“两情”是他多年总结的路子。“脑勤”就是要勤动脑去思考问题;“腿勤”就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摸清、摸准情况,收集证据,以便我们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嘴勤”,就是要做耐心而又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国家没有赋予我们采取强制手段去做调解工作,我们做的都是教育、感化、说服人的工作,这些工作需要我们的嘴一定要勤。“激情”和“感情”,要求我们满腔热情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充满感情地对待我们的工作对象。
他是这样说的,工作中也是这样做的,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严守的工作纪律,努力和群众打成一片,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纠纷,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搭建连心桥梁 ,以诚心换和谐。例如,去年4月的一个下午6点左右,他下班回家,准备吃饭后参加儿子学校的家长会,突然手机铃声响了,原来是栗行村调解主任打来电话说,栗行村8户村民与其土地承包者唐某因土地问题发生矛盾,部分农户手拿农具到唐某的田里挖樱桃树,其余人等候解决,唐某扬言要打电话给小弟兄,派几十人过来,双方情绪异常激动,眼看一场恶性事件就要发生,他当机立断,带领一名工作人员,骑上摩托车直奔村里。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严峻场面,他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导方式稳定双方情绪,并耐心讲解法律、法规等知识,通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意向,此时已九点多了。第二天一早,他又赶往村里,就剩余的补偿问题继续调解,临近中午,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化解了一场恶性事件的发生,最后双方均对他们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虽然因这件事回到家里被儿子和妻子埋怨了好几天,但纠纷调处成功的喜悦,深深地藏在他心里。面对群众的认可和信任,更让他认识到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了他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依法为群众维权,干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齐义山同志身为调委会主任正以打造人民满意调解品牌为目标,创新活动载体,提升综合素质。一是业务提升专业化。积极参加了市、县司法局组织的调解工作培训,自觉学习《人民解决法》、《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二是推进工作规范化。他坚持求规范、重实效,要求全街道所有调委会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印制的调解文书,建立了受理登记台账、调解文书台账、回访台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台账“四本台账”,实行调解工作受理登记、调解准备、展开调解、监督回访、整理归档“五大工作流程”,近年来他始终坚持认真把自己所调解的重要纠纷案件及时整理归档,提高了调解的规范化和公信力。三是联系群众常态化。街道各村居都设立调解工作室,在调解工作中引入直接联系群众机制,村民到村调解室既可以反映、调解纠纷,也可以进行法律咨询;他心系群众,情系调解,他每周到村调解室对调解工作进行参与和指导,同时进行法律宣传、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切实解决了与群众“距离最近、感情渐远”等问题,同时也大大提高了群众对他调解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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