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标本兼治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2017-06-02 10:37:00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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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各有关机关、单位、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依法执行,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和注重长远发展相结合,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意见》强调,要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 制度优势,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共同治理执行难的社会联动机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协助执行工作,健全完善执行救助保障措施等工作机制。要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大数据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要加强联动惩戒,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等 44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及时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 审批工作系统中,在职责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加强协同行动,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对妨碍执行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收拘人民法院送交的被拘留人;对拒不执行、妨害执行等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履行法定的执行主体责任,要把解决执行难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通过多元化解、案件分流、诉调对接、诉讼调解等,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要用足用好罚款、拘留等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积极创新、拓展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探索实行悬赏举报、委托律师调查、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等做法,建立规范化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切实把提高质效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作为解决执行难的突破口,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全覆盖的网络化执行查控系统,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政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执行工作报告、开展执行工作视察或检查、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督促、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进行考核,推动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人民法院执行活动。 各级人民法院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定监督职责,依法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公开,促进执行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