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能动司法 深化法庭建设 贵州法院增添基层社会治理“枫”景线

2023-12-25 09:31:47 来源:法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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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上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年度工作情况。 

  据介绍,贵州法院坚决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要求,4个人民法庭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法院系统有9家单位入选省委政法委全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35个人民法庭被省法院评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 

  锚定目标任务,加强对下指导。今年3月,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立案工作会议,将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5月,省高院下发关于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指引,明确“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目标、内容和步骤,设定46个建设评估指标,加强对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指导,集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民法庭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工作意见》,为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六项举措”》《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基层法院强化人民法庭党组织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法庭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法庭建立联合党支部,全省人民法庭现有党员697人,已单独设立党支部36个,其余法庭均设立联合党支部,涌现出仁怀市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黄桷树”、印江县合水法庭“会师先锋”等优秀党建品牌。 

  融入治理体系,深度服务基层治理。依托党委“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优势,持续加强与辖区政府、“两所”、村居“两委”和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作。全省共设置人民法庭409个,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1145个,在村居设立法官工作点1289个,设立巡回审判点1128个,不断向基层、向山区、向群众需求延伸法庭司法服务触角,实现司法服务对全省所有乡镇的全覆盖。今年1至11月,全省人民法庭共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3.11万件,诉前调解成功7.0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3.74%,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践行能动司法,提升群众获得感。省高院推出“贵州新时代人民法庭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定位导航等服务,为山区群众在“家门口解纷”提供便利。同时,发放《诉源治理明白卡》,形象生动宣传诉前解纷“多、快、好、省”的特点。2021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新收各类案件45.96万件,审结43.57万件,其中涉农案件新收13.17万件,审结12.2万件;督促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4.3万件,金额高达40.19亿元。

  注重总结提炼,培育选树解纷品牌。息烽县法院养龙司法庭、仁怀市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习水县法院东皇法庭、大方县法院达溪法庭的经验做法,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金沙县平坝法庭等9家单位在省委政法委“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中,成功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今年11月,省高院对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沙文人民法庭等35个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并授牌。 

  下一步,贵州法院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案和指标体系,结合法庭的地域特点、民族文化特色、矛盾纠纷类型等情况,培育选树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党建特色品牌、调解特色品牌,力争优势突出、特色凸显,力争在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枫桥式法庭”示范项目创建中取得优异成绩。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