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16件 刑事追究907人

2016-08-17 09:50:00 来源:齐鲁法制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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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6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16件,907人受到刑事追究。

  据介绍,山东各级法院已受理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

  7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1.德州中院受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案,该案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针对大气污染行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东营受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4家企业非法处置危险、有毒废物案。3.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受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江伟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4.济南中院受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倾倒危险废物案。该案是章丘“5.7”爆炸事故发生后,由绿发会提起的公益诉讼,目前已经立案,正在审理过程中。5.东营中院受理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是我省首例由社会团体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青岛海事法院受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7. 烟台中院受理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长岛联凯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生态损害责任案,目前已经立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1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诉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一案,该案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山东省法院加大对环境权益的保护力度,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186件,审结1193件,其中受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8件,审结104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共审理环保行政案件3222件,审查执行环保非诉执行案件113件。

  目前,作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试点省份,山东已确定由青岛、烟台、潍坊、德州、临沂、聊城六个地区的检察院开展这项工作。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