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系列报道】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调解矛盾重实效 多元化解护稳定

2019-09-23 09: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系列报道】

  鲁网9月23日讯(记者 李晨)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不断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积极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将基层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淄博市淄川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3019件,调处成功2922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其中派驻人民调解室调解矛盾纠纷1349件,成功1272件。

 

  多元化解重实效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突发事件中的主渠道作用

  受今年第9号台风影响,8月10日至13日淄川区遭遇强降雨,灾情严重。为及时化解灾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淄川区司法局针对灾后民众情绪不稳、矛盾纠纷易发、突发、多发等特点,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室的优势,积极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利用救灾核灾之际,全面排查灾情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密切注意和广泛了解受灾群众的思想情绪和实际困难,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到灾区各个角落。对院墙倒塌、排水倒灌等邻里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重点疑难纠纷,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研判,充分利用村(居)法律顾问优势及各部门联动力量,提出可行性解决措施和化解方案,实行多措并举、多元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保障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健全调解组织机构

  打造“全方位”调解网络体系

  根据淄川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为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重点抓镇办、村居、行业三类调解组织建设。镇办层面,依托司法所、综治办健全完善镇级人民调解组织,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调解员,负责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村居层面,依托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优势,全区466个村居全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层面,根据“归口调处”的原则,在矛盾纠纷突出和相对集中的领域逐步建立行业调解组织,实行部门配合、行业联动,优势互补,实现了融合式多元化调解,保证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推行特邀人民调解员派驻制度。重点从网格管理员、退休干部(尤其是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法律工作者及“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中选任人民调解员,派驻到区人民法院和部分基层法庭、派出所常驻办公。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及平时业务指导,邀请律师、法律顾问、身边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通过每月例会制度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对公安派出所接到的民间纠纷、治安案件或轻微刑事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移交或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不仅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还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截止目前,派驻法院及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60名,基本形成了地域全覆盖、信息全畅通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