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健:勤奋好学是他生活的习惯

2017-07-29 19: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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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健,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8岁,法学本科,现任邹城市北宿司法所所长,扎根基层二十八年,一直把“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作为座右铭。二十多年来,他奋战在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第一线,参与调解400余起,其中参与调解死亡案件近30起。在他的带领下,北宿司法所被列入首批“济宁市示范司法所”,因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不俗的调解成果,他本人连年被市、镇评为先进个人,先后两次被济宁市评为“十佳司法所长”,被省高院和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选为省人民调解协会理事,在济宁市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上多次做典型发言,选为济宁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如此硕果累累的成就,他被领导称为解决疑难杂症的“老中医”,被群众誉为“娘家舅”。

  一、勤奋好学是他生活的习惯

  初接手人民调解工作,踏入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缺人缺钱缺经验,面对这些困难,他没有抱怨、没有退缩,始终保持饱满热情,坚持勤奋好学,开启了职业生涯新篇章,他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自修了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完成了法学本科学业,认真研读《司法业务操作规程》,工作当中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耐心向书本、网络和实践学习,在理论上不断更新,在业务上不断进取。他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将书本上的理论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用科学、先进的理念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摸索调解新方法、新模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最终成长为一名出色的人民调解员。

  作为一名党员,他从不放松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认真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规守纪,立场坚定,政治成熟,有很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努力维护群众利益,职业道德高尚。

  二、服务群众是他毕生的追求

  司法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奠基石”,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他深谙自己所负的责任,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不怕麻烦磨破嘴、不怕路远跑断腿,不论炎炎烈日还是三九严寒,不论是周末,还是节假日,只要工作需要,都是随叫随到,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010年北宿镇东江村村委大院内,一位80多岁的老汉拉着卓健的手,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地说道“谢谢你们了,是你们司法重新给了我一个家”。 这位老汉名叫张庆发,和老伴一共养育了三个儿子,生活均比较宽裕,老两口却无人赡养,两人多次找到家族长辈、东江村委会、法律服务所、信访办调和,却都没有结果。走投无路之下,老人来到了北宿司法所,讲述事情原委的过程中,老人情绪异常激动,说着就往墙上撞,卓健一个箭步将老人拉了回来,并联系村委会将老人送回,他深感此事重大,第二天立刻召集相关人员调解此事,在调解过程中,三个儿子相互指责、推诿,对关键的老人赡养问题却闪烁其词,卓健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后,拿定主意对他们各个击破,分别跟三个儿子沟通,即教育批评又谆谆诱导,终于达成协议,老太太由老大赡养,张老汉由老二老三轮流赡养。事后旁观的村民说,要不是司法所及时调解,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大的事,你们可救了他们这一大家子。许多恶性纠纷,恰恰发生在年前节后等节假日期间,如果处理不及时就会造成群访、群伤事件。2006年的八月十五,又恰逢周日,正当他准备于家人团圆时,接到了报案,毛堂村公墓林与南落村承包户发生使用权纠纷,若不马上介入,可能引发群体恶性事件。他二话没说立刻赶到了现场,眼前几百人正在发生争执,群殴现象一触即发。他立即和村干部一起找到双方代表作工作,直到晚上10点钟才将事件平息。

  长期的农村工作,生活无规律,使他患上了胃病,必须经常服药,但就是一颗乐于服务群众的赤城之心,面对再苦再累的基层司法工作,他常说:“助人为乐是我最大的追求,作为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时刻牵挂群众安危冷暖,怀着对老百姓浓厚的情感,真心实意的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及时解决百姓关心、领导重视的难点热点问题。让群众带着困难来,载着满意归,这是我们司法所干警最大的欣慰和自豪,只有这样在老百姓心中才能有好的口碑,在群众心中的威信才能提高,在领导心中才会有位置。”

  三、无私奉献是他一贯的作风

  作为一名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的司法所长,身上的责任很重要,他忠于法律、伸张正义、恪守职守,忠诚的履行司法人员的职责。他从来没有因家庭事务耽误过工作。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卓健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他热爱家庭,更热爱事业。他的工作单位离家较远,工作又要随叫随到,他不能每天回家照顾上学的孩子和带病的母亲,身为教师的妻子每年都带毕业班,时间特别紧家庭事业的重担,就落在她一个人身上,生活的压力使她变老了许多。2005年7月,卓健的母亲得了绝症,父亲多次叫他请假照顾病重的母亲。当时正是岚济公路拓宽的关键时期,矛盾纠纷不断,他正在处理史泉村12户农户与公路局关于土地补偿金的纠纷,他几次想请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直到老人去世他也没能见最后一面,这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痛。自古以来,忠孝不能两全,他把精力和时间大部分都用在了工作上,舍小家顾大家,扎根基层,甘守清贫,乐于奉献。卓健常说:“艰苦的条件成就了我的个性,凭着对司法工作的执着,再苦再累,我也无怨无悔。”

  四、打造亮点是他工作的目标

  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他不满足于按部就班、得过且过,而是总琢磨着怎么在日常工作上创新,在调解工作上突破。因此,他十分注重对案例的积累总结,每年都会编写《调解案例通报》,供基层调解员参考学习,他写的案例文章在多个刊物上发表,他编写的《调解“三字经”》于2010年在《济宁法治》上发表后,引起了广泛的认同和共鸣。通过不断的实践摸索,他探索出一套针对基层行之有效的“五步调解法”,即第一步认真摸排,弄清来龙去脉,第二步围绕焦点找准着力点,第三步认真分析,确定调解方案,第四步联动互动、依法调解,第五步达成共识制定文书,通过这五步,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与双方当事人真诚沟通,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在构建村民小组、村调委会、真调委会三级调解网络的过程中,他十分注重对村调委会的指导与培训,通过开展培训课程、发放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提高了基层调解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带动了全镇调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五、廉洁自律是他人生的格言

  工作中,他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贪图享乐,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油水案,拒吃请,拒贿赂。在日常生活中,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规定,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徇私情,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他为人朴实,处事不张扬,严格自律,不为金钱、利益所动,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同事。他率先垂范,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树立起了一名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他带领司法所干警依法维护法律的公正,为了一件棘手的纠纷,昼夜奋战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一线。2007年6月,北宿镇某村一村民因承包费问题而冲进本村个体企业砖厂内,损坏了砖厂的生产设备及物资,双方言语激烈,互不相让。因此砖厂的承包问题是村民与承包者口头协定的协议,而由于双方当时人对承包费用有异议,加之双方利益矛盾激化,砖厂负责人扬言,不管采取什么方式,不解决不罢休,并表示要到市里上访。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他带领两名司法干警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了矛盾的前因后果,通过多次耐心的调解,使矛盾得到圆满解决。事后,砖厂承包人感动的拉着他的手,非要请他吃饭,并硬塞给香烟,都被他婉言拒绝了,他一再表示,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基层司法干警,这些都是他份内的事。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