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调解:牛汪涛

2017-07-25 13: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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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汪涛,男,现年39岁,中共党员,东明县城关司法所所长、调解委员会主任。自2003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一直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百姓排忧解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他的调解下,有夫妻反目,破镜重圆者;有婆媳不和,重归于好者;有邻里成仇,握手言和者;有拳脚相向,相逢一笑者。他的努力与付出不仅获得了领导的好评,而且迎来了百姓的赞扬。

      一、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多年来,他凭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办事处百姓的满腔热情,凭着“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的执着,始终脚踏实地地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上。在调处纠纷时他坚持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用道德去感化人,用法律来说服人,使各类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很好的处理。

  2016年4月3日上午,城关街道办事处调委会接到刘街村支部书记打来的电话,称刘街村有一婚姻纠纷经多次调解无效,现在男方父亲情绪冲动,在女方家门口破口大骂,还扬言如果解决不好就赖在女方家不走了.他接到电话后,立刻带领工作人员驱车赶往刘街村,赶到纠纷现场时男方父亲石老汉正情绪激动的在女方家院子里大喊大叫,女方家人都吓得躲在屋里不敢出来。他走到石老汉跟前,讲明自己的身份并告诉石老汉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希望其冷静下来,调委会一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在他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石老汉终于答应不采取过激手段,而由调委会出面调解这起纠纷。稳定好石老汉后,他马上召集该村村委成员以及知道案情的村民详细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原来,刘街村的石某与本村袁某在女方未到法定婚龄、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份举行了婚礼。婚后小两口常因琐事吵嘴而分居,现在女方已回娘家居住。男方觉得女方不和自己过了就应该把3万元彩礼钱退还,女方觉得彩礼钱给了就没有再要回去的说法,为此双方争吵不断,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后,才有了今天的一幕。他向双方当事人证实了以上事实后,耐心的将《婚姻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条款向双方当事人一一进行了讲解,对双方存在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索要彩礼、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了调解方案。建议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女方适当返还男方彩礼钱,男方以后不准再干涉女方的正常生活。入情入理的剖析和公平公正的调解,最终使双方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都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女方当场退还彩礼钱2万元,男方也保证以后不会再因此事纠缠女方。一场激烈的矛盾纠纷终于在他的调解下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二、矛盾早发现、纠纷早解决。作为一名老调解员,他深深知道,调解民间纠纷,最关键的是要防止纠纷激化。而防止纠纷激化最关键的是要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调处”,一旦发现纠纷苗头,就要果断采取解决措施。2014年6月12日,他下班回家途中路过北关社区居民宋某的家门口时,发现他一个人垂头丧气的坐在自家门口,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他认为宋某一定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于是上前同宋某聊起了家常。原来是他的邻居于某想在两家公用通行道上的小木屋安装铁门,这样会严重影响宋钟晨家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双方之前为此事没少吵架。他叫宋某放心,调委会一定会帮他解决问题。第二天他带领两名工作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小木屋长5米,宽4米,原系共同使用,于某于2013年取得小木屋的所有权之后,拟给小木屋换上铁门,为此两家不时发生激烈争吵,随时可能引发打架斗殴事件,村委会多次介入调处,均未调解成功。

      通过调查了解之后,他要求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协商,从实际出发解决纷争,然而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面对这种情况,他向双方讲解了有关相邻关系和侵权行为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和道德教育,详细讲解了《民法通则》中相邻关系的规定,强调邻里之间需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必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考虑到自己换门的违法性,也考虑到另开通道自己所负担的损失,经过晓之以法的宣传教育和动之以情的耐心劝说之后,于连海终于明白了“以和为贵”的道理,同意不在铁门上上锁了。一场邻里纠纷最终在他的调解下顺利解决,交恶的邻里双方也言归于好。

       三、情系调解,在总结中进步。办事处的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办事处干部身上。作为司法所长兼人民调委员会主任,他坚持做到以真心和宽容,以耐心和细致进行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群众心灵相通的桥粱,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他知道了,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像芝麻大的小纠纷,他也从来没有烦过。因为他始终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

    他心系调解不仅表现在工作上,更表现在行动中。作为一名老调解员,他深知农村问题的错综复杂,邻里矛盾的千变万化。多年的调解生涯告诉他,有些问题看似婆婆妈妈,如不及时调解,小事也会变成大事,也会出现打官司告状的现象。要做工作中的有心人!这是他对调解工作的感悟。在忙忙碌碌中,他始终不忘总结。他将每一次纠纷都记在心里,写在本上,有名有姓,有因有果。说起来头头是道,讲起来入情入理。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他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即:趁热打铁法、现场调解法、减压法、循序渐进法、化整为零法,并总结出了民调工作的三字决:“快、慢、实”。

  在辛勤努力和无私付出下,近年来他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20余起,在调解工中坚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层,维护了办事处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