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成:补齐执法短板 筑牢执法根基

2017-09-01 14:19:00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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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孙立成

  “警情本身就是社会关注和炒作的热点,只有处置警情的过程严密、规范、公正、无懈可击,才有可能降低减少负面效应。任何执法活动都必须在阳光下进行,要经得起拷问、经得起放大、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公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去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党中央把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升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高度,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山东公安将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发展,努力构建齐鲁“规范警务”品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直面问题,统一思想,在补齐短板中坚定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

  规范对执法而言,就如同空气对人一样重要。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推广应用执法闭环管理系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当前公安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在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执法监管、执法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执法工作稍有不慎,就极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要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要求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核心要义。在政策制定、案件指导、执法实践中,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主动践行执法为民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真正树立在阳光下执法的意识。当前,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社会监督力度越来越大,执法中出现一点瑕疵、不规范的问题,就极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警情本身就是社会关注和炒作的热点,只有处置警情的过程严密、规范、公正、无懈可击,才有可能降低减少负面效应。任何执法活动都必须在阳光下进行,要经得起拷问、经得起放大、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要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也是基础警务的理念。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执法工作、所有的活动都是执法活动。公安机关的执法属性,决定了抓好规范执法,就抓住了公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条生命线,就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夯实公安工作的执法根基。

  破冰清障、做强基础,在强化保障中让民警敢执法、会执法、勇执法

  基层民警承担了绝大部分的执法办案任务,如何让基层民警会办案、敢办案、办好案,始终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要深化问题整改,压降执法风险。从现在起到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执法突出问题“清障行动”,紧紧围绕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针对接处警、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变更、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全面细致排查执法隐患,分门别类建档入库,督促整改到位。建立完善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督察、法制、信访、审计等部门和责任警种部门参与的执法分析研判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风险。

  二要细化执法标准,促进执法规范。明确执法工作中的规矩、标准和界限,清楚告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抓紧配套完善案件证据规格、非法证据防范、证据视图“3”项指引和立案追诉“1”项标准,建立“视频+菜单”式现场执法操作体系,强化标准化设计,加快流程化改造,将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每一道程序,真正将执法规范变为行为习惯,努力为民警营造“规范执法必尽责、执法规范不担责”的环境氛围。

  三要强化权益保障,增强执法权威。始终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落实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责受到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加强与检法、纪委监察机关协调沟通,对民警执法执勤现场处置中,非因主观故意产生的不良后果,达成容错共识,不因网络涉警舆情炒作,加重对民警的处理,切实解决一线民警的后顾之忧。

  四要完善警务机制,做强执法后盾。大力推进常态化合成作战机制,在110接处警的第一环节,围绕人、地、物、事等要素提前评估风险,为处警民警提供充足的情报支撑。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完善科学派警、动态调警模式,统筹部署街面巡防、应急处突、治安卡点等警力,建立科学的快速增援、封城控边、合成作战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一线民警提供强有力的警力支援。

  信息支撑、要素管控,在规范管理中实现执法工作提档升级

  山东省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抓细化、抓落实、抓推进,把纸面上的要求变为现实,把做法上升为品牌。

  一要着力加强信息化手段支撑。没有执法信息化,就没有管理系统化、体系化。注重大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建立执法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办案部门及其民警日常监督管理数据自动分类统计,及时预警、指导改进。围绕“建库、打底、贯通、集成”建好用好执法闭环管理系统。“建库”,即建好满足本地业务系统应用的中间库;“打底”,即筑牢执法大数据应用的数据“蓄水池”;“贯通”,即有效关联、衔接闭环管理系统与各业务系统数据;“集成”,即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接处警、受立案、现场执法、监督管理等执法手段和信息集成,为规范执法提质增效提供新动力。

  二要着力建设“三中心一统一”。集中打造案管中心、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三个中心”,统一实现“涉案人员、场所、财物、卷宗、责任”等执法要素合成和智能化管理。推进案管中心集中化,加强对警情、案情、涉案财物、办案场所巡查力度,统一对接检法机关。推进办案中心系统化,加强信息化手段在场所管理中的深度应用,强化对执法办案过程的系统化、一体化管控,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推进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全面落实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分离机制,严格执行刑事案件涉案物品随案移交制度,积极推行公检法联合的仓储式、一站式涉案财物管理,减少民警执法诉累和风险。

  三要着力推进省“两办”《实施意见》的落地见效。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省公安机关构建完善的执法制度、规范的执法办案、系统的执法管理、实战的执法培训、便利的执法服务、有力的执法保障“六大体系”,努力实现公安队伍执法素质、执法基础保障水平、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四个显著提升”,提前完成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任务要求。强化示范带动,建设“规范警务”品牌孵化基地,确保发挥典型辐射作用。

  从严治警、提升能力,在素质强警中建设过硬执法队伍

  没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再好的制度规范也难以准确有效实施。要着眼于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以规范执法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在执法决策部署、执法制度建设、敏感案事件应对处置中,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强化执法教育培训。执法素质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提高,在学习中提高。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以“提升能力、补齐短板”为目标,以解决基层队伍存在的执法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基层所队主官和派出所民警的全员轮训为载体,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教育培训机制,统筹安排分层级、分警种、分专业的执法培训,采取典型案例剖析、标准示范演示、实战场景模拟等有效形式,不断提升训练内容与执法实战的融合水平。强化执法养成教育,积极引导广大民警增强“匠人”意识,从每个执法细节、环节抓起,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推进从严治警。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增强民警敬畏知止的“红线”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定。把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好《从优待警十项措施》,努力用关爱温暖警心、用待遇慰勉警心,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