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民生相结合

2019-03-11 17:48: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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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1日讯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只有牢牢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把服务民生这一宗旨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检察工作才能焕发出生机与活力,从而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民生紧密结合,从理念和方向上下功夫。

  一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服务民生。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在诉讼监督活动中,确立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公平公正处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打造优质检察产品。优化生效裁判监督,深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强化执行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把握和处理检察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结合办理监督案件,把司法救助、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案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每一个案件办成老百姓满意的“铁案”。

  二是在维护社会公益中服务民生。深入贯彻充分发展、精准监督、智慧借助、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认真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加大环境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把加强公益诉讼办案效果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中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把行政检察工作做大做强,依法办理涉及扶贫救助、社会保障、土地林地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服务民生。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耐心为案件当事人答疑解惑。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拓展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途径,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建设,促进共治共享、平安和谐。打通和人民群众距离的“最后一公里”,耐心周到地提供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以案释法,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促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四是在提升工作效能中服务民生。苦练内功重自强,提高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民行检察人员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办案检察官终身负责制,严守办案纪律,坚决杜绝关系案、金钱案,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办案要与老百姓的朴素道德标准、社会公序良俗、生活经验常识以及社会发展的潮流趋势结合起来,坚决杜绝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一切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守办案时限,保证程序正义。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新时代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新气象新风貌。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