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2018-08-20 14:59: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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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该省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努力营造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高度重视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收到检察建议后,要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对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并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认真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被诉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尊重和配合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检察机关撤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法院依法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司法监督纠错和自我纠错相结合,共同推进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山西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并建立与行政机关、法院的良性互动关系,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质效,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