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职能。要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曹建明强调,要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应用,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机制和终结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民行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机制,落实检调对接制度,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健全与其他政法机关内部纠错衔接互动机制。要完善举报工作机制,健全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建立举报线索流转监督、不立案复议及审查、失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健全举报宣传机制。认真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要完善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刑事申诉案件复查规定,依法保障和救济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刑事申诉案件监督方式,探索对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案件的监督机制。落实刑事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健全公开审查和异地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和国家赔偿分析报告制度。健全国家赔偿追偿追责工作机制。制定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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