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医疗纠纷:勇挑重担,及时化解重大医疗纠纷

2017-08-18 15: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威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搭建的独立的第三方工作平台,是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的群众性调解组织,其运行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办公条件由政府提供,办公经费由财政保障,保证了调解的中立和公正。聘用掌握医学、法学知识的专职调解人员,并在全市医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中分别遴选出269名医学、20名法学专家组成专家库,为医疗纠纷调解提供医学和法学意见,从而奠定了调解工作的公正、合法、有效。医调委自2013年5月成立以来,共接待登记各类涉医事项494余起,正式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已调解案件累计索赔金额 7500 万元,调解实际赔付金额 843万元,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医调委成功解决了多起错综复杂、尖锐激烈的医疗纠纷案件,有效防范了医闹现象的激化,平息了医患矛盾,起到了“消火栓”、“减压阀”的作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为平安威海建设做出了贡献,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勇挑重担,及时化解重大医疗纠纷 

  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和不时激化的医患矛盾,医调委从不回避、勇于面对,经常到第一现场处置医疗纠纷,做到哪里有问题,就奔赴哪里,通过现场工作,宣传法律、调解纠纷。调解人员通过耐心劝说,使医患之间燃烧起来的“火势”化险为夷。仅2016年上半年,通过医调委的及时介入就化解了10余起因医疗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起到了医疗纠纷“消防队”的作用。特别是在处置我市某医院一起群体性医闹事件中,医调委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有力作用。这起事件起源于一起孕妇死亡的事件,今年4月份,我市某医院产科接受一孕妇住院分娩,婴儿出生后,产妇因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患方亲属情绪异常激动,不愿意按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幻想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利益,为此,患者家属聚集近二十人两次到医院聚众闹事,他们采取拉横幅、摆遗像、哭闹等方式,对医院施加压力,并点名道姓对诊治医生进行谩骂,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事件发生后,在公安人员不能劝离当事人的情况下,医院请求医调委给予帮助。医调委接到医院请求后,及时选派有经验的调解员奔赴现场。调解员到达现场后,从情理、法律和非法行为的后果等方面对患者家属进行劝导和说服,引导患方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患方对立情绪逐渐减弱,调解人员适时动员他们撤离医院,恢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医调委这次现场处置纠纷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医方和出警公安人员的赞扬和充分肯定。医调委成立以来,调解人员勇于担当,多次到现场做劝导说服工作,平息了多起类似的群体性事件。 

  二、耐心热情,解决多起经常上访久拖不决的医疗纠纷 

  医调委成立后,调解人员专业的解答、热情的工作、耐心的劝导,解决了多起久拖不决和经常上访的医疗纠纷,有效减轻了医疗单位和上级部门的压力,为和谐威海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孙某与某医院纠纷的解决,医调委的工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患者孙某在威海某医院进行激光治疗眼病后,称视力下降严重,一直认为这是进行激光手术治疗所致,为此孙某前后三年时间,多次到医院闹事,并到政府部门上访,提出高额赔偿要求,医院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没能解决,给医院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医调委接案后,热情接待了孙某,给予他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医调委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解开了孙某心中的疙瘩,孙某表示不再上访闹事,某医院也愿意对孙某进行一定的补偿,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解决了这起拖延三年多的医疗纠纷,孙某也回归了正常的生活。像这样经常上访和久拖不决的案件大多数在医调委都得到了解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三、依法调解,确保公正解决医疗纠纷 

  坚持依法调解,保证每个案件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的规定,是市医调委做好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依法调解,每一起调解的案件才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坚持每周一例会,做到每案必调查、每案必研究,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清楚,保证了调解结果的公正公平。通过这样调解的纠纷案件,医方不再因“懂”而坚持自己的观念,患方也不因“不懂”而闹下去,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医调委成立以来调解的所有纠纷案件,没有一起因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而被推翻或造成不好的影响。医调委依法公正的立场、一丝不苟的态度赢得了医患双方的信任,患方不再把医调委看作是医方的代言人,医方也不认为医调委只是和稀泥,为全市依法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人为本,热心为当事人服务 

      医调委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医调委在调解纠纷时遇到多位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不能亲自来医调委参加调解。为了掌握患者病情的实际情况,取得调解的第一手资料,调解人员不辞辛苦,多次上门服务,到患者入住的医院或者到患者家里去,查看患者病情、了解患者需求。医调委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热心真诚的行动,受到患者和家属的赞扬,化解了他们心中对医院的不满和怨气,推动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医调委还采取上门调解和签订协议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赞扬。文登区患者刘某年因治疗肾病、颈椎病与威海某医院产生纠纷。患者携家属多次到医院闹事、谩骂医生,公安人员几次出动、卫生局多次上门协调,一直不能解决问题。2016年5月,医调委受理该案后,针对刘某提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得出了中肯的意见。为了向刘某说明情况,考虑到刘某来医调委路途遥远、身体又不适,就安排调解人员到刘某家乡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把专家论证的意见传达给患者及其家属,对他们进行耐心的劝导。上门调解取得很大成功,患者情绪缓和,能够耐心听取调解员的解释,对调解人员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认可,为进一步调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标本兼治,做好医疗调解意见反馈工作 

  调解医疗纠纷只是治标,减少或者防范医疗纠纷才是治本。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医调委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医疗单位提供调解建议,延伸调解职能。医调委通过座谈会、工作汇报、日常沟通等方式,就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单位提出了多项调解建议,这些建议就医疗调解中出现的医疗服务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对改进医疗管理、提高医疗水平、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受到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欢迎。特别是医调委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提出的建议,来源于医疗实践,是专家多年实践经验的积累,具有很强的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仅2015年,医调委就组织了六次医疗专家论证会,对调解中遇到的十五个疑难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会后,医调委将专家意见汇总作为调解建议反馈给医院,架起了医疗专家与其他医疗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医调委正是通过调解建议和座谈会等形式,为医疗纠纷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作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医调委通过自己的调解工作,解决了大量医疗纠纷,防止了医患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起到了为百姓解愁、为政府分忧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