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符合预期提升司法公信力跨区划法检优越性逐步显现

2016-08-25 08:29:00 来源:中国法制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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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上海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成立一年半以来,一举一动都备受社会关注,人们对通过这项改革推进司法公正充满了期待。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这项改革符合预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特别是通过办理一系列重大案件,比如雷洋案,使设立跨行政区划司法机关的重要性充分体现出来。”

  改革带来的变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公诉部检察官助理徐碧雪深有体会。

  作为一名从基层检察院经过遴选来到北京四分检的公诉人,她需要从原来经常办理诸如盗窃、轻伤害等区域性较强的案件,转变为办理走私、重特大毒品等跨区域、特殊性强的案件。

  这类案件往往社会影响大,证据情况复杂,不仅要投入大量的工作精力,还要求办案人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法律眼光。徐碧雪坦言,刚开始接触这类案件,心里很是忐忑,后来通过不断的研究学习,才感觉可以胜任。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朱晓婕,是在2015年年底被任命为上海三中院法官的。她回忆说,接过沉甸甸的任命书,举起右手集体宣读法官誓言的时候,自己心里一直回旋着一位同仁曾说过的话: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不能迷失信仰。我们光明,司法便不黑暗。

  正是这样的承诺,加上承载着跨行政区划法院行政审判的使命,让朱晓婕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责任重大。

  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渴望破除地方保护获得公平正义的老百姓怀着信任,舍近求远、长途跋涉,将诉状递进上海三中院的立案窗口;依法裁判后,一些行政案件当事人因败诉而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对上海三中院这个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流露出些许不满。

  朱晓婕说:“每到此时,我总有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感觉。这也是法官最难以面对、最难以承受的艰难。”

  在她看来,要做一名人民群众认可的好法官,不仅要求法官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判,还要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使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将司法裁判中的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内心的司法体验,让他们有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所以,朱晓婕非常认同上海三中院创新推出的释明规则。这对法官而言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态度,需要每名法官用心体会、用心积累、用心实践。“我希望通过这样的努力,能多换来一些真心的微笑和即使输了案子却依旧认同的赞许。”

  据了解,北京四分检从成立之初就按照检察官责任制划定办案责任,也就是“谁办理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徐碧雪说,如此一来,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的职权变大了,责任也加重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好多问题承办检察官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决定,而不再需要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因为办案终身责任制的要求,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更加细致地审查证据材料,精益求精,无疑大大提升了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也让案件办得更加精细,更经得起历史考验,对于避免冤假错案有重要的作用。

  称赞改革成果的同时,顾永忠指出,北京、上海的探索有明显的本地优势和特点,向全国推广尚有一定局限性。比如,两地都是直辖市,司法管辖地域和范围与其他各省、区有明显差别;两地都是利用原有的铁路法院、检察院作为依托,而其他很多省、区没有这个条件;两地都有比较好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其他各省、区则发展很不平衡,地区差别很大。

  他认为,认真、客观总结北京、上海两地经验的同时,还应当对这项重大改革举措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从实质上理解设立跨行政区划司法机关的初衷和价值追求,做好顶层设计。虽然跨行政区划案件具有多层性,但不必层层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目前针对基层法院面对的跨行政区划案件设立中级跨行政区划法院即可,可以一个省设立一个。中级、高级法院面对的跨行政区划案件,则可以通过调整审级管辖解决。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