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检察院案件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6-08-19 15:53:00 来源:贵州检察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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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黄平县检察院对一起盗伐林木案组织当事人双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44岁的农村妇女向某某独自扛起家庭的重担,为了修建家里的猪圈、牛圈,向某某于2015年3月,先后盗伐了黄平县一碗水乡长龙湾村何某某等三户人家杉树共19株,立木蓄积2.7562立方米,修建了猪圈和牛圈。后因山主发现而案发。案发后,向某某主动向何某某等三户人家道歉,及时以每株树木200元的价格进行了赔偿,取得了3名被害人的谅解。

  黄平县检察院在对该案审查起诉时,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系近邻,且犯罪数额不大、已进行赔偿并达成和解协议等情节,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给向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为了增加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该院组织双方当事人,邀请了一碗水乡政法委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委员、森林公安局办案人员及部分村民,召开了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向某某做出上述决定。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