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检察机关: 以法治力量守护“天府粮仓”
四川省眉山市地处成都平原西南部,是“天府粮仓”首提地。为全力守护好“天府粮仓”,眉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聚焦耕地保护红线、涉耕涉农问题整治,把牢“耕地保护、种子安全、品牌建设、质量安全”四个关口,以法治力量守护“天府粮仓”。
“基本农田不能占,法律惩罚后果惨,护好农田铁饭碗,粮食安全有保障……”近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秦晓丽走进太和镇永丰村,带着村民们念起这段自编的“耕地保护顺口溜”。
据了解,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在永丰村设立了“天府粮仓”检察服务站,在太和镇综治中心设立了“天府粮仓”巡回检察联络站。秦晓丽作为服务站站长,会定期来到永丰村为村民们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涉农方面的法律知识,解答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
此外,眉山各基层检察院还建立了“田长+检察长”机制,形成“法律咨询+案件审查+公益保护+检察服务”四位一体的硬核载体,切实筑牢司法服务耕地保护前沿阵地。
聚焦涉耕涉农问题整治,眉山市检察机关针对“非法乱占耕地、耕地占用税、耕作层保护、污染土壤、种子农药问题”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坚守粮食安全红线。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不同区域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督促乡镇政府分门别类开展综合整治,先后办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件;彭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农村灌溉沟渠存在水污染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探索种子和耕地协同保护机制,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种子安全公益保护 护航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高效办理涉及农业源头污染综合治理案件,助推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问题,大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科学使用回收;青神县人民检察院以该县临时用地未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案为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讲,将耕地保护和耕地占用税相关法规政策向全县项目业主讲清讲深讲透。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涉耕地类公益诉讼案件6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60余份。开展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7500万元。
今年6月,四川成都、德阳、绵阳、乐山、雅安、眉山六地检察机关现场会签《成都平原“天府粮仓”核心区检察联盟协作协议书》,旨在推动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
与此同时,眉山检察机关还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耕地保护问题调研,在全市开展“天府粮仓”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借力“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侵占耕地、农业面源污染等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信息共享。
通过一项项务实举措,眉山市检察机关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运用法治力量,为全力护航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