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7-03-13 13:06:00 来源: 山东省公安厅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以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总路径,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创新驱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风险防控,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要素化、精细化水平,有力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提高,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营造了良好公安法治环境。在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中,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在6项考核中排名第一,高出全省平均分4.55分。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省公安厅是省直唯一典型发言单位;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

  一、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法治化治理水平。一是推进平安山东建设。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 “百日扫毒”攻坚行动、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等专项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30.1万起,命案破案率达99.3%,12个市实现命案全破,刑事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2.68%。特别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迅猛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情况,省公安厅成立实战化运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全省17市全部组建反诈骗中心,形成上下一体、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合成作战体系,破获电信诈骗案件4520起,避免和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12亿元。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全面下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省共检查单位35.7万余家次,整改隐患28.7万处。二是创新民生服务形式。围绕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为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全省累计受理外省户籍居民身份证2.2万余个。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建设民生警务平台,同步开通9600110民生热线电话,日均受理群众诉求5000余件。三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坚持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进警营看执法”采访体验、“公正司法为民”等集中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山东省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抓好全省公安机关启动实施。

  二、完善执法标准体系,推进科学决策。一是注重建章立制。把《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修订)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推动《山东省禁毒条例》起草工作,完成法规、规章会签27件、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42件,清理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7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82件。按照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省公安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年内,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营业性射击场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10余件。二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建设基层联系点制度,组建法律专家库,加强政策法律研究,及时制定指导意见。落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部署要求,组织有关市地、厅直警种部门,选取12类一线民警关注的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和常见执法行为予以重点规范,编制首批《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操作规程》及配套视频,连同公安部新版《执法细则》,全省民警人手一套,为基层常见执法活动提供规范化操作指引。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制定印发《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实施办法(试行)》。聘任北京大学汪建成教授、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等15位法学专家及知名律师为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提高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研究制定《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细化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法律责任、管理考核及服务流程。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聘用法律顾问553人,法律智库初步搭建。

  三、健全执法体制,强化执法监督。一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推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出台《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法制部门定期召集相关警种部门,研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落实《山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办法》,对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形式,纪委、督察、政工、信访、法制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人、过错责任追究到人。二是稳步实施受立案制度改革。出台《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全部警情和案件“统一入库、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四统一的目标要求,明确界定警种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受立案环节工作流程,对完善配套信息手段建设、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考核、强化组织保障等内容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受立案交叉互检,重点对案件办理“三个当场”、案件文书回传、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案管中心建设、派出所受立案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取得明确成效。全省19个市级公安机关明确了受立案管理机构设置,124个县级公安机关设立案件受理大厅,1916个派出所设立案件受理室。三是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研究制定《山东省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山东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预防、认定排除的指导意见》,推广刑事案件证据视图制度,切实规范调查取证,提高民警的诉讼意识、证据意识,提升刑事诉讼效能。组织召开省公检法司业务部门联席会议,围绕案件管辖、立案追诉、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5个方面30个议题进行研讨,形成会议纪要指导基层办案。四是全面推广应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依托大数据警务云平台,研发完成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执法办案与流程管理,努力实现全链条体内循环、全覆盖系统控制、全环节预警防范、全警化监督管理。从受立案至案件移诉,设定102个风险监督点,自动统计分析,形成执法办案大数据,及时发布风险“天气预报”,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同步质量管控、同步预警分析、同步监督考核、同步跟踪问责,给执法权力戴上“紧箍咒”。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四、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对2015年以来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采取专家会诊、公开听证、责任查究、律师参与、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用足用好司法救助、信访终结、依法退出等手段,多元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公安机关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机制实施办法》,在信访接待场所普遍设立“律师服务室”,全省统一标识,选派优秀律师定期到信访接待场所值班,参与会商研究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积极推动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事项工作。目前,省公安厅确定由5家优秀律所选派25名律师轮流到信访处坐班接访;全省17市公安机关全部建立落实此项制度,为提高化解工作法治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抓好《行政诉讼法》及两高《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分析两高司法解释对全省公安机关刑事赔偿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及时通报全省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及国家赔偿案件情况。年内,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8起,其中,向省厅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28起,以省厅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申请复议案28起,向公安部申请复议案件2起;行政应诉36起,全部胜诉。三是组织举办模拟法庭视频培训会。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创新举办山东省公安机关模拟法庭视频培训会,向全省民警展现警察出庭的模拟法庭庭审。强化公安机关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升证据收集、固定、运用和出庭质证能,通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既示范教育广大民警要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明确行为标尺、完善执法标准,又帮助民警学习掌握出庭技巧,收到良好效果。

  五、健全法治保障,提升素质能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立成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扎实推进,做出实效,做出亮点,焕发出山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真正领先全国的新活力,并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高度重视法制部门机构建设,全力推进全省公安法制部门“队建制”改革。二是注重执法素质提升。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以大教育、大培训为载体,大力实施齐鲁公安英才战略,强化高端执法人才培养。全面加强执法教育训练,举办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讲座,组织各类执法业务培训班1176期,调训业务骨干5.1万余人,收到良好效果。组织全省21800余名民警在17个市、32个考点、756个考场参加2016年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提升了民警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建立执法“三巡”常态机制。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质量巡查、法制员巡讲、精品案例巡展”活动,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和实地、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对青岛、德州、聊城等8个市级公安机关的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突击检查,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精细问题;通过一线优秀法制员、优秀侦查员“面对面、手把手”传授执法办案经验,切实提升民警执法素质能力。人民公安报、公安内参、法制网等媒体予以专题报道。组建执法巡查专业人员库、优秀法制员人才库,编发基层执法常见问题手册和精品案例,固化“三巡”工作成果。据统计,在执法“三巡”工作中,全省“法制员讲师团”下基层巡讲1872场次、9.5万人次受益;突击检查监管场所2166次,检查执法办案场所316个;围绕执法执勤等工作开展网上巡查2.9万次,有力促进了执法工作提档升级。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