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穷尽”解开信访群众心结
“我现在终于得到了一个明确的说法,以后再也不上访了。”日前,甘肃省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一起申诉案件时,当事人老李这样说道。2017年底,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保岗作为员额检察官,办理了一起申诉案。通过扎实细致的调阅案卷工作,最终纠正原办案单位《撤销案件决定书》中表述不准确的用语,对申诉人进行国家赔偿并当面致歉,申诉人老李和家人结束了多年的上访,回归正常生活。
“控申检察人员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要做到‘穷尽法律程序、穷尽检察职责、穷尽检察人员诚心’。”甘肃省检察机关把“三个穷尽”作为服务群众的基本遵循,真诚面对来访群众,尽全力为其排忧解难,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远程接访,让检民“零距离”
瓜州县76岁的老王为儿子被伤害一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在酒泉市检察院维持瓜州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后,老王准备到甘肃省检察院申诉。两地相距千里,即便是坐火车,路上来回奔波也要两天时间。瓜州县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和省院联系,让老王通过远程视频向省院反映问题。
“我不用花钱、不用跑路,就像在跟前说话一样,这样办事还真方便。”在视频接访结束后,老王非常满意。
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将传统接待群众来访的方式与现代信息科技手段相结合,建立融合信、访、网、电和远程视频接访“五位一体”的信访平台。群众不但可以通过走访提出申诉,还可以通过写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表达诉求,特别是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向上级检察院“面对面”反映问题,缩短了信访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距离。
检察机关多做一点,群众认可多一分
“为了方便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我们推出延时接访制度,接访人员提前半小时上班,推后一小时下班,中午轮流值班,尽量给来访群众提供便利。”甘肃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傅铎介绍,“只要群众有诉求,我们就尽力接待,耐心倾听上访群众反映问题。”
为落实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不予抗诉、不予纠正和不予赔偿等案件释法说理制度,甘肃省检察院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内部协作办法》,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控申与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着力解决“做信访接待的不了解案件,了解案件的不参与信访接待”等问题。通过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由办案检察官耐心向当事人说明作出处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第一时间处理好群众的法律难题和实际困难。
“有些涉法涉诉案件不属于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即便对有些案件有管辖权,但仅仅依靠检察机关一家也解决不了问题。”甘肃省检察院干警史永强曾在信访接访窗口锻炼,他向记者坦言。
为此,该院主动与甘肃省高级法院联系协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出台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见,对群众来访坚持做到百分百接待、受理和答复。
增强“硬实力”,司法更加规范文明
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甘肃省检察院对2104件刑事申诉案件逐一自查并整改,通过分析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由于司法过错、司法瑕疵而导致申诉的原因及对策,有针对性地推动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工作。
为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该院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制度,聘请优秀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工作模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力求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群众诉求,提高司法公信力。
“用真心换取当事人的理解,用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用责任心破解信访难题。”傅铎介绍,“我们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全过程,使申诉人能够理解审查结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消除认识上的误区,解开‘心结’。”
据统计,甘肃省共有18个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