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作为 为执行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2018-08-08 17:02: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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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周强院长要求全国法院以发起总攻的战斗姿态,坚决攻克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4月以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持续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声震皖江,成效显著,一批“老赖”主动归案,多年积案一朝执结。与此同时,省高院党组坚持高站位,对外严惩“老赖”,对内严格要求。省高院纪检监察组顺势而为,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执行难背后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攻坚战中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政令不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出台为执行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明确10种重点查处的违纪行为和6种问责情形

  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化监督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全程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顺利开展,确保“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目标如期实现。《意见》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期间,重点查处执行难背后的法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10种违纪行为。包括在办理执行案件中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的;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的;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的;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款项的;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的;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的;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干预执行等行为。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用好问责利剑,对6种阻碍执行攻坚战进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包括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执行工作不重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上级法院督办、催办的案件束之高阁、置若罔闻;对执行攻坚战无计划、无部署,行动迟缓、落实不力;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考核和第三方评估中不达标等。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调岗换人,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强化执纪监督,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执行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省高院纪检监察组通过自办、交办、督办,组织16个中级法院纪检监察执纪监督协作组交叉互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执行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系统查处涉及执行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12件。其中,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立案2件4人。这些案件包括:执行人员接受被执行人吃请和旅游服务;接受当事人礼品、礼金;与被执行人同吃同住同行;向被执行人借钱、借物;拒不配合执行财产保全措施;不作为,对已经立案一年的执行案件未作任何处理;乱作为,同意被执行人用已查封的财产抵押贷款;违反生活纪律和工作纪律等。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上述违纪违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党纪和政务处分,有的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三、利用纪检利器解决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执行难问题

  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一直是执行难中的难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省高院纪检监察组一方面积极与省纪委省监委协调,争取将公职人员、党员失信列入约谈事项;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各级法院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完善惩戒机制,联合推进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的执行。淮北市已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濉溪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案件的办理意见》,要求纪委监委对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和违反规定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核查;对公职人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非法干预妨碍执行的,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形式,督促其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淮北市原有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案件29件,经过纪委监委介入,加大惩戒力度,取得很好的结案效果。

  四、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督办执行案件

  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涉及执行问题的信访举报大幅度攀升。省高院纪检监察组收到此类信访举报81件,同比上升84.1%,多数是反映判决生效多年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省高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向中院交办查报结果,交省高院执行攻坚战督察组以及省高院执行局督办等方式,既主动发现执行案件久拖不决背后的违纪违规线索,又督促执行案件依法尽快办理,切实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廉洁。目前,已交省高院执行攻坚战督察组督办3件,交省高院执行局立案督办5件,交中院查报结果8件, 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