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效率提高了,社会效果更好了

2018-04-04 09:41: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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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检察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11月以来,福州、厦门作为全国部分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地区,试点工作在两地检察机关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11月,两高三部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福建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试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全省试点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福州、厦门两地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据介绍,试点工作在两地检察机关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繁简分流。检察机关从受理到提起公诉平均用时不超过9日,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庭审采取集中开庭模式,平均用时约8分钟;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庭审用时20余分钟,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通过依法适用不起诉和建议判处管制、罚金、缓刑等非羁押刑,推动坦白从宽制度化,促使被告人尽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消除犯罪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三是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和谐稳定。一方面,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减少涉案当事人的诉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赔偿损失,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