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以上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2016-09-20 10:49:00 来源:法制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已在该省6个试点市检察机关铺开,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0件,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152件。

  庆云县检察院、临沂市检察院和莱西市检察院分别提起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山东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山东省首例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山东省有3起案件被最高检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2016年6月20日,庆云县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宣判,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前,我国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并不多,主要原因是立法依据不明。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这不仅补充了民事公益诉讼机关的类型,也弥补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缺位。

  据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二处处长王钦杰介绍,该院明确要求试点市级检察院重点办理提起诉讼案件;非试点地区要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好诉前程序,发现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经批准后采用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方式由试点地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山东省检察院和试点地区检察院也普遍成立了公益诉讼领导小组以及专门公益诉讼办案组,加强检察系统内部联动,全力保障试点工作。

  按照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王钦杰介绍说,从试点情况看,山东省80%以上案件能通过检察建议监督的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相关行政机关也能及时接受并整改回复,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提高了检察监督实效。

  提起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据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二处副处长刘艳介绍说,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调查核实、损害后果评估鉴定、因果关系判定等系列问题,专业性强、举证要求高,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专业条件和力量相对薄弱,实践经验不足。加之一些地方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存在顾虑,从而影响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开展。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部署,截至今年年底,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德州、聊城等6个市,半数以上的基层检察院要填补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空白;截至明年6月底试点结束前,试点市所有基层检察院都要解决案件空白问题。同时,各试点单位要在试点领域、地域、案件类型上突破空白,将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向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延伸和拓展,实现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并举,共同突破。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