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救助一被害人5万元 为今年最高数额

2013-12-08 16:37: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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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崔明贤把五万元现金交到山东省平原县腰站镇小屯村邱明德家人的手里。(摄影:宋翠)

  人民网济南12月7日电 (宋翠)12月5日,一个阳光明媚的冬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崔明贤把五万元现金交到山东省平原县腰站镇小屯村邱明德家人的手里。

  2002年5月21日晚,邱明德和几个朋友在济南市历下区窑头庄的朋友家吃饭,因拉架被张要泉用木棍将头部打伤致其重度昏迷。

  经过医治,邱明德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命,但从此左侧身体偏瘫,左眼失明,经法医鉴定,伤情程度属重伤。家里为了给他治病东拼西凑欠下了几十万元钱。

  2011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将一直外逃的张要泉抓获,2013年1月16日,历下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要泉有期徒刑8年,2013年5月14日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张要泉赔偿邱明德损失共计942626元。

  此时离案发已经11年的时间了。这11年间,邱明德的哥哥向朋友借了三十多万,至今仍背负着二十多万的债务。邱明德的父母四处借钱,欠了亲戚朋友十几万。虽然法院判决张要泉赔偿邱明德90多万元,但因张要泉生活也比较困难,不具备执行能力,邱明德实际上一分钱也没拿到,家庭生活极其困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控申科崔明贤科长仔细查看了《司法求助申请书》以及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区院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听取了汇报情况后,非常重视,要求控申部门一定核实好实际情况,把群众的事情办好。

  崔明贤经过实地了解走访后,将情况汇报给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区院及时向济南市检察院控申处汇报详细情况,希望能对邱明德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济南市院和区院共同努力,积极协调济南市政法委、市民政局等部门,为邱明德申请了五万元的救助金。

  据了解,一次性给付五万元这么大的救助数额,是山东省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救助数额最高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刑事被害人救助范围。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