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近日,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收到了该区法院就汪某劳务纠纷案制发的《民事调解书》函件。说起这起劳务纠纷案的顺利办理,不得不提设立在该区法院内的“民行支持起诉接待岗”。
“今年3月,我们在法院设立‘民行支持起诉接待岗’,在法院受理案件的同时,第一时间为有需要的起诉方提供法律服务,方便困难群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举不仅节省当事人往返检察院的时间,也拓宽了检察机关的民行案源渠道。”该院检察长赵棣中介绍。
今年4月10日,左眼失明的快递小哥汪某在两位好友的陪同下,来到天津市河北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要求法官立案,为他讨回公司老板拖欠他的工资。审查材料之后,法官觉得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便将材料交给了在“民行支持起诉接待岗”值班的检察官。
检察官发现,汪某的手里只有起诉状,没有任何证明被告欠薪事实的材料。在仔细询问事情的经过,了解了汪某的诉讼请求后,检察官详细地为他列明了诉讼所需的证据材料细目,指导他如何收集和固定证据,为有效地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在询问汪某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地发现,在汪某公司和他的朋友中,还有3人遭遇老板欠薪的情况。所以,在支持汪某起诉的同时,该院民行检察部门还着手开展了对他们的支持起诉工作。
对于检察院在法院内设立“民行支持起诉接待岗”,河北区法院院长李卓领表示:“这个举措一举多得。检察院为前来诉讼的人提供起诉支持,让他们的诉求能准确地表达出来,为法院立案和审判工作也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检法两家工作的无缝衔接,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指引,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民行支持起诉接待岗”受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法院已判决4件。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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