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练就强兵
鲁网1月15日讯 闫旭彤
2018年12月4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该案也是天津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承办这个案件的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闫旭彤和她的团队。
强兵都是打出来的。2012年,闫旭彤参与办理了一起在天津有重大影响的涉黑专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犯罪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上级领导高度重视,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面对挑战,闫旭彤没有丝毫的犹疑和退缩,作为该案的第一公诉人,她带领团队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熟读107册卷宗和证据材料,梳理45起案件事实,制作完成4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和近2万字的起诉书,撰写20多万字的出庭预案和5万多字的汇报材料,为出庭公诉做好充分准备。开庭时,面对听众席上数百名旁听者,闫旭彤与另外一名公诉人和32名被告人和45名辩护律师展开激烈交锋。在持续6天的庭审中,闫旭彤与团队成员默契配合,沉着应对,举证条理清晰,答辩入情入理,最终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
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由她经手主办或参与经办、审批的刑事案件达300多起,其中包括震惊天津的张义民开发区恶意撞人案、涉税金额1.5亿元的李维奇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遇事不推、不躲”,这是同事们对她的评价。2014年底,闫旭彤调到民事行政检察处担任处长。履新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控告申诉部门列出涉及民事行政案件的缠访、闹访老户清单,按照清单,逐一约见。闫旭彤说:“案件依法办结并不是司法的全部目的,通过释法说理,让当事人真心实意地接受案件结果,认清依法维权的底线和边界,信服法律才是最好的结果。”
面对一起久拖不决的医疗纠纷案,闫旭彤成功让双方进行了和解。事后,有人问她说服一位上访10多年、情绪激动的老人的秘诀。她动情地说:“我也有一位年近80岁的老父亲,将心比心,我怎么能看着这把年纪的老人绝食、绝水,还绝望呢?”正是凭着一颗赤诚为民的拳拳之心,闫旭彤让一个个上访老户回归了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