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全面探索集约改革新途径
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吉林省法高级人民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推进,打造集约新模式,通过精细管理,赋新动能集约新效率,实现高效运转、快速衔接集约的新实效。
积极探索推进,精心打造集约新模式
在前期充分调研学习,听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律师、当事人意见建议基础上,充分遵循“能剥尽剥”“成熟一个剥离一个”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初步形成“一中心五团队”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模式。下设庭前事务、庭审事务、庭后事务、送达事务、智审事务五个团队,并选派熟悉审判辅助事务运行的员额法官担任负责人,将现有分散于各部门的零散审判辅助事务一并纳入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实行院级统筹。新区法院坚持先行先试、边试边改的工作推进做法,现已将诉前调解、司法辅助、案件排期、庭审记录、审委会记录、调查取证、送达、上诉事务、退费、司法公开、卷宗归档、档案管理十二项辅助事务归入集约中心进行统一实施。
通过精细管理,赋新动能集约新效率
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流程管理模式,对集约中心辅助事务各项流程细化到岗,各岗之间通过线下流转表与线上系统内流转相结合的模式,对辅助事务进行流转办理。
对各项辅助工作的流转时间进行压缩,最大限度加快各项辅助事务的办理时间,提升辅助事务办理效率;对每项辅助事务的办理效果进行管控,对辅助事务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及时梳理,畅通事务流转通道;监督各项辅助事务工作的高效开展,做到各节点处处留痕,督促各岗位人员按责履职,提升团队管理水平。
通过强化诉前鉴定、诉前送达、诉前调解的工作,将大量诉讼中需要完成的辅助性事务前移至诉前阶段。集约中心成立三个月来,电话送达610件,邮寄送达810件,实地送达417件,办理公告248件,有效提升了送达效率,最大限度缩减案件审限时间。
针对各项辅助事务设定专人专岗。对诉前调解、电话送达等辅助事务设定固定话术,提升调解及送达成功率。对排期开庭、庭审记录、实地送达等辅助事务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办理标准,建立了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
为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在审判辅助事务改革过程中,新区法院集约中心严格落实无纸化办案模式,现已实现案件从立案、送达、保全、审理、结案全流程无纸化,告别传统纸质卷宗流转带来的诸多不便。同时,对审理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做到了一个工作日内即完成随案生成工作,便于承办法官通过案件办理系统可以实时查阅案件卷宗及辅助性事务办理情况,及时掌握案件进度。
实现高效运转、快速衔接集约新实效
集约中心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社会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引入专业调解力量,积极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时,在原有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前提下,选派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官助理负责诉前调解工作,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真正发挥诉前调解工作的作用,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通过诉前调解、调确的途径予以办结,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
针对繁简案件在案件办理时效、审理程序上的差异,集约中心因案施策,实施差异化辅助事务办理模式。针对速裁案件,在诉调对接、送达等辅助事务办理上实施全流畅线上办理,缩短辅助事务办理时间。在庭审排期上有别于普通案件,速裁案件的庭审排期更加紧密,并针对集团类案件安排集中开庭,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快结,缩短了案件平均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集约中心不断探索送达工作新思路、新模式,充分发挥智能送达管家平台优势,确立以线上送达为主,邮寄送达为辅,实地送达为补充的送达工作改革目标。三个月来共排期开庭1381件,电子送达2874件(包含法庭受理案件),电子送达率由集约前的70%提升至84.22%。
接下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手段,不断加强各环节、各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集约中心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解决集约中心与业务部门、中心内部之间衔接的堵点、难点,促进审判资源再配置、再优化,争取用最少的流程、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办理辅助事务,推进审判辅助性事务的高效办理,努力实现审判辅助事务从“线下交接向在线协同转变”、从“个人跟案包干操作向专人专岗专事转变”、从“分头督促检查向集约化管理指导转变”的高效审判辅助事务办理模式,以达到提升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辅助事务集约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