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全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速跑”
对着墙上的电子大屏幕,刘继燕不时点击鼠标切换画面,远程查看各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刘继燕是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社区矫正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依托“智慧矫正”平台,结合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及思想状况,她时刻“在线”关注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跟踪、无缝监管,有效预防托管和漏管,并及时开展帮扶。在众多的社区矫正帮扶事例中,有一件令她至今记忆犹新。
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在其入矫时,李某在思想上仍然认为喝点酒开车不算犯罪。针对李某的心理特点,袁州区社区矫正中心启用“VR+心理辅导”矫正方案。李某通过佩戴VR头盔,进行“酒驾模拟”后,当场感受到“惨痛”的代价,表示从此不再酒驾。
借助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从“管得住”到“矫得好”,是宜春大力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一个缩影。宜春市司法局局长喻川对《法治日报》记者说,该局近年来坚持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设定司法所建设规范指标,明确路径,久久为功,推动一大批司法所成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的优质平台、服务振兴发展的战斗堡垒,为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体制
为司法所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8月25日,记者走进高安市八景镇司法所看到,门外挂着“中国司法”四个大字用蓝底白字作为外观标识,既庄重得体,又醒目美观。所内,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档案室等职能办公室一目了然。
“我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八景镇司法所所长陈慧芳介绍说,该所自揭牌后各项功能室健全,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监控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司法所“颜值”大幅提升,形象面貌焕然一新。
据了解,宜春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统一形象识别系统,逐步将司法所全部建成相对独立、临街落地、功能科学、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法治窗口,确保“门好认、事好办”。截至今年7月,全市189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向“国标”升级,所有司法所办公用房均满足业务工作功能需要。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仅要搞好硬件建设,更要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软实力’。”宜春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鲍水云告诉记者,该局不断优化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司法所由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实现“人员编制、业务工作、经费设备”由县(市、区)司法局直接管理,并推动司法所建制规格为副科级,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办公会,打通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
“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有效解决了司法所运行过程中‘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提高了司法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法治建设的能力。”鲍水云说。
配齐人员
为司法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一场基层司法所长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业务培训班在宜春市委党校如期举行。
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知名调解员对各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进行授课辅导,并坚持分类分级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扎实推进司法所人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加强司法所人员培训是宜春市司法局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之一。据了解,该局接续组织实施了“立户列编”“五好司法所创建”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等事关司法所长远发展的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稳步提升、稳中向好,形成了全市司法所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强优兼具的良好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市现有立户列编司法所189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该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1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为辅助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不低于5名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由591人增加到953人,每个司法所平均增加2人。
与此同时,该局积极推动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和挂职锻炼,较好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干部成长成才。
“这些司法机关干部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担负着传递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重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鲍水云表示。
创新举措
为司法所建设提供有力引擎
“要不是您,这事不可能这么快就解决的!”前不久,宜丰县新昌镇陂下村村民高某的家属来到李新光调解室,一进门就紧紧握住调解员李新光的双手,连连表示感谢。
原来,受卢某雇请的高某被临时安排到一家鞋面厂打扫卫生,他在打扫时不慎从二楼天窗口摔下,经医治无效死亡,从而引发赔偿纠纷。
当天,镇司法所组织调解员李新光召集三方当事人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从情、理、法的层面同三方当事人及家属耐心沟通。经反复劝说,最终于当天中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避免了冲突激化升级。
据介绍,宜春市司法局近年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改革,积极构建完善大调解格局,加强风险研判和源头治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均化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
实践中,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该局不断创新和丰富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创建了“百姓评理说事点”“母舅坐上”“老支书调解”“温汤妈妈调解室”等一批符合本乡镇特色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品牌,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本地化、精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同时,依托司法所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该局着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平台建设一体化、服务供给精准化、满足需求多元化,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有力有效。
喻川表示,下一步,宜春市司法局将积极紧扣基层法律顾问、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等工作,有力发挥基层治理排头兵作用,不断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让村级组织更加健全,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不断为平安宜春、法治宜春建设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