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2个内设机构正式亮相

2019-03-18 17:16: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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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8日讯 近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揭牌仪式,公布了省院内设机构设置。

  此前,吉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此次改革是按照最高检的总体部署,在2015年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实行“九部一委”的基础上,把握对应一致、突出业务建设、突出专业化、统一规范四项原则,共设置办公室、政治部、第一到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督察部、人民监督工作部、技术信息部、司法警察总队、计划财务装备部、审计部、机关党委、长白山检察室共22个内设机构。

  据介绍,此次改革按照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案件类型和全面实行“捕诉一体”的要求,分别组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检察部。在原有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的基础上,组建第六检察部和第七检察部,并增设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优化刑事执行检察和控告申诉工作,设置第五、第十检察部,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项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能调整到第五检察部,相关自侦案件的批捕起诉职能放在第三检察部。组建第九检察部,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各分管院领导、新机构的‘一把手’要担当作为,亲力亲为,承担起本部门的机构组建工作,做好工作分工、办案组组建、业务衔接、机构运转、相关机制制度建设、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对下一步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