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商外资要一视同仁

2019-03-12 16:43: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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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2日讯  3月1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发言时说:“因应形势发展,及时出台外商投资法,将有力促进我国在更高水平上开启对外开放新格局。”

  “40年间,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保障下,我们共同见证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子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多、效果越来越好,取得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杨克勤代表说,与“外资三法”相比,制定外商投资法一是表明我国开放的态度更鲜明,向世界宣誓中国坚定不移把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二是准入政策更宽松,这部法律草案实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在准入政策上释放的明显信号,不仅让外商投资没有了后顾之忧,也更有利于我国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外商投资更便捷。

  杨克勤代表表示,检察机关用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分内之事,更是应尽之责。外商投资法审议通过后,吉林检察机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在执法司法的理念上,要跟上形势,对外商外资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这个理念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现出来。二是加强对外商保障性司法政策的研究,将司法利好政策适度向外商开放,让他们在司法环节也同样感受到国民待遇。三是针对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涉及外资企业案件可能增多的情况,主动提升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的能力,以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吉林在更加开放的形势下实现全方位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