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18-12-05 17:46: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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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5日讯 在今天举行的“12·4”公众开放日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六件案例直接对应民营企业家所关心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的具体落实问题。如: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应“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中科公司与某某县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对应“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此次发布的其他案例还分别对应“合理界定征收征用范围,及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额,解决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问题”“严格规范案涉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格区分犯罪所得和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及企业合法财产”“完善案涉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

  姜启波介绍,本批六件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有五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复核或者执行申诉等程序纠正、改判地方法院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的案件,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以上督下,加大对下监督和指导力度,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出实策、想实招的态度和决心。

  姜启波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选择在“12·4”宪法日向社会发布本批案例,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是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具体信号。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今后还会继续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为各级法院审理涉产权案件提供参考和指引。接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审理好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各类申诉案件的工作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定期报告等制度,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推动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方面要出实策、想实招、干实事、求实效。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