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
鲁网9月26日讯 我院健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措施,努力打造“你的快乐我的责任”未检工作品牌,办理了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获评全省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品案件,先后为9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内建一个组,即“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组”,支起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伞”。设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组”,邀请团市委、妇联、教育局等单位志愿者加入救助组,搭建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平台。与市妇联配合,开展“提高未成年人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普法讲座;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派驻学校检察官”普法活动;与法院联合,对未成年被害人涉诉案件开展速立速审速判工作;与公安局配合,建立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外派一个人,即“派驻学校检察官”,筑牢未成年被害人自护“防护墙”。我院从服务未成年人心理发展、成长需求入手,在全市25所学校共派驻检察官25人,通过法律宣讲、法治课堂、“一对一”教育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遏制和预防校园欺凌、提高防治性侵害能力等综合普法教育20余次,近万名学生接受普法教育、600余名女学生接受“成长私语”防止性侵犯微课堂教育、400余名家长接受家庭抚养及如何提高未成年人自护能力的培训,实现了派驻学校检察官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与学校搭建起了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桥梁。
创新四条路,即“四种救助方法”,积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我院以“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组”为支点,创新开展了“一组带四路”的救助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一路是支持起诉。办理了山东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并帮助被害人办理了转学手续,为遭受亲生父亲性侵达一年之久的被害人重塑了一双飞向光明的翅膀;第二路是行政执法监督。以执法监督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在一名生活贫困的被害人办理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长期未果的情况下,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拓展了检察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第三路是涉诉援助。随着离婚率的上升,破裂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权益极易受到侵害,我院及时向涉诉案件未成年人伸出援助之手,为4名涉诉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变更抚养关系等法律援助;第四路是亲子关系指导。针对在工作中发现不少未成年人因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缺失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侵害,为家长开展涵盖家庭沟通、亲子关系、情绪疏导等内容的教育课程。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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