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鸡店老板“吃”外卖平台

2018-09-11 14:04: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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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1日讯  网络外卖订餐平台的福利补贴及补偿赔付原本是为了给买卖双方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却被一些不法分子从中嗅到“商机”,频繁地刷单骗补,给外卖平台造成了损失。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又见刷单“新套路”,炸鸡店老板通过上千笔虚假订单,以外卖员未接单导致顾客申请退款为由,骗取网络订餐平台10万余元的物流赔付。近日,路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路某是某炸鸡小吃店的老板,在提供外卖服务时偶然发现网络订餐平台存在漏洞。网络订餐平台在订餐高峰的时候,若选择骑手接单配送服务,外卖订单可能会出现40多分钟后还没有骑手接单,顾客取消订单申请退款的情况。而此时若店家已将顾客订的餐做好,便可以在网上向订餐平台申请物流索赔,订餐平台则会将订餐的总金额退赔给店家。

  发现这一漏洞之后,路某动起了歪脑筋:用自己的手机账号冒充顾客下单自己店铺的食品,一段时间后再撤销订单,然后再以外卖员没有按时接单为由申请退赔。

  起初,路某只是通过这种方法赚点零花钱,久而久之,他发现刷单比老老实实做生意更赚钱,便开始琢磨着怎样扩大自己的刷单“业务”。他用自己和家人的证件办理了多个虚假营业执照,在网络订餐平台注册了“爱可奇汉堡”“超凡炸鸡啤酒屋”等十余家店铺,然后开始疯狂的自买自卖刷单行为。

  由于使用一部手机一个账号重复多次下单很容易被平台监控发现,为此,路某买了近10个百元左右的便宜手机,专门用来刷单,又购得大量手机号码每周定期更换。靠着不同手机不同号码在多个餐厅下单,这样瞒天过海骗取多笔物流赔付,即使是平台监控也很难马上查到其中的问题。

  日积月累,靠着每笔百元左右的订单赔偿,路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下了1000余笔虚假订单,根据目前被害网络订餐公司提供的数据,初步估计路某获利10万余元。经普陀区公安机关侦查,路某共有线上店铺32家,其中只有两家是实体店。

  今年5月,该网络订餐平台发现路某名下的炸鸡店存在异常,通过关联该商户绑定的外卖电话,发现手机号曾于同一天在4家不同商户一同使用,并因为同样的刷取物流赔付情况被判罚。后通过登录号查询登录历史和关联银行卡的绑定信息发现,有30余个相关店铺均出现因刷取物流赔付被系统判罚的情况,使平台蒙受损失,严重影响平台经营秩序。

  普陀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其购买的多个手机号,采用在自己经营的多个店铺内订餐并取消,骗取网络订餐平台物流赔付,获利数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