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配套制度将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2023-12-27 10:33:46 来源:法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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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公开发布。记者从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严格落实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同步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等4部配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这些配套制度将于明年1月20日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介绍,上述文件在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的保护、与专利国际规则衔接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持续优化专利申请审查流程。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安排,为申请人和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具体包括: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审查各环节的适用;具体规定了援引加入、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补偿、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的审查和处理规则;扩展了专利权评价报告提出的主体和时机,简化提交方式和办理手续等。这些措施都将进一步提升专利制度的便利性,增加创新主体利用专利制度的获得感。

  着力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回应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产业发展诉求,修改有关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切实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明确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创新的引导和保护,促进中医药产业传承精华和守正创新,加速中医药振兴发展。

  进一步衔接国际规则。对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在《专利审查指南》中设专章,进一步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相关审查规则。二是针对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优先权恢复和援引加入等制度,细化审查操作流程,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国际条约平行互动,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推进专利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为激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张鹏表示。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