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律师
擅长领域:
民商讼裁, 刑事辩护,劳动争议, 行政事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学习与培训:
山东大学法学
执业经历及从业资格:
1986年济南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助理
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
1992年济南市法律顾问处执业律师
2003.12——2005.3山东谏诤律师事务所(原济南市经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05.4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2007年至今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
业绩与案例:
从事律师以来先后为山东花木公司、济南市苗圃,空军济南医院、TCL山东分公司、济南一建集团、山东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办理了一批较有影响的刑、民事案件。如1996年代理了《广告法》施行后济南市首例徐某某诉山东某杂志社虚假广告赔偿案。该案电视台当时的《社会传真》栏目做了跟踪报道(胜诉);被告人赵某某因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接受其二审委托,通过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情节,辩护人认为一审量刑畸重。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给了被告人重新做人的机会;接受被告人王某亲属的委托担任其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认为被告人之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1996年作为被告人乔某某抢劫一案的辩护人,参与了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修改后中院首例刑事庭审示范观摩庭,市电视台对该案做了首次庭审直播;2007年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张某某杀人一案的二审辩护人,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二审律师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认为一审认定被告人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最终二审改判被告人死缓。2008年起诉指控闫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开庭提出了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庭后控方撤诉。
个人荣誉:
1991年济南市法律顾问处先进工作者
1996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
1999年济南市律师事务所工会先进个人
联系方式:
手机: 13953136997
Email: 1050988256@qq.com fangzheng678@163.com
办公地址:
办公室:济南市经一路88号明珠大厦38层3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