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冰自融
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潘锦文同志从事执行工作多年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和谐执行方式,既追求办案的效率,又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艺术性,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07年,他相继执结多起重大上访案件、上级法院指定执行案件和一大批疑难案件,个人结案数达到201起,在全执行局名列前矛,得到了当事人赞誉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执着的追求 四年老案终执结
潘锦文办案有一种穷追不舍的韧劲儿,他经手的案子常常是不执结不罢休。日前,烟台中院刘为群院长批示“请芝罘区法院对承办执行法官潘锦文同志进行表扬”的一封感谢信转到芝罘区法院。原来,2003年上海楚诚工贸有限公司与烟台某有限公司发生货款纠纷,经某基层法院宣判后执行多年也没结案。期间,申请执行人多次写信到最高院、各级人大上访。后来,烟台市中院将此案指定芝罘区法院执行,潘锦文接手此案后,认真熟悉案情,与庭领导制定了多种执行预案。因被执行人已名存实亡,为确保执结此案,他先后与书记员夏海军5次到被执行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潘锦文同志的办案精神所感动,申请执行人主动作出了适当让步,被执行人的主管部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积极筹集案款。仅用一个月时间,便执结此案,被执行人一次性将5万元的案款付清。事后,申请人在给中院刘院长信中动情地写道:“潘法官在办案中既讲究执行的原则性,又讲究执行的艺术性,而且有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正是因为他的认真负责,才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亲情的呼唤 多年恩怨被化解
以“情”打动当事人,也是潘锦文办案的法宝。申请人王某、曾某与被执行人顾某、潘某本是亲戚,双方因有经济往来而产生矛盾纠纷。案经烟台某基层法院、中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两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案款55000元。此案在原审法院执行期间,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执结,申请执行人多次进京赴省越级上访。2007年12月初,中院指定芝罘区法院安排得力干警执行此案,并且明确指示,要妥善处理此案,避免当事人再次赴京上访。潘锦文同志接手此案后,经过接触了解,发现双方当事人都很看重彼此间的感情,决定从血浓于水的亲情入手,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消除双方对立情绪。于是他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交心谈心,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和事佬”,最终化解了两家的恩恩怨怨,双方当事人顺理成章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当打了5年官司互不来往的两家亲戚终于在执行现场握手言和时,潘锦文与书记员及在场的所有当事人都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理解的共鸣 合法权益被维护
潘锦文还善于引导当事人互相理解,引起认识上的共鸣,为案件的执结搭起沟通的桥梁。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烟台某公司因工资福利待遇引起纠纷,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时,被执行人已经因经营困难而倒闭。此案经原承办人员数次执行,都因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法律义务而中止。一边是破产的企业,一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到处上访的申请执行人。尽管此案被多位执行员判为“死案”,但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潘锦文接手恢复执行此案后,还是想尽办法,查找线索。考虑下岗职工的难处和企业的现实情况,他入情入理地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主管部门的工作,在双方互相理解的基础上,促进互相让步。他抓住双方有意达成和解的有利时机,乘势而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协议,圆满执结了此案,申请人也当着法官的面表示不再越级上访。潘锦文和风细雨般地工作方法,使这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息诉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