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法院院长赵贵龙
2006年被曲阜师范大学聘为兼职教授
《人民司法》2003年第6期封面人物是一位器宇轩昂、颇有些学者风度的青年法官,他就是来自孔孟故里山东济宁的赵贵龙。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重点推介的12名学者法官之一,他是山东省社会科学人才库成员、济宁市首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他的行政审判权“三维扩张”机制、审判方式改革中“法官角色转换”、非诉行政执行“适度司法审查模式”、“非刑罚化”在司法中的价值定位等观点,不仅对司法实践起到积极地指导作用,而且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许多观点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吸纳。
1965年7月出生于山东邹城的赵贵龙,自幼师尊孔孟遗风,就读于四川大学法律系期间就开始在《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989年毕业分配至济宁中院后,致力于应用法学研究,迄今已主编《外国民商法》等著作多部,在学术报刊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他先后获市级以上学术奖励50余项。
作为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和曲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他先后兼任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法学讲座百余场次。2005年担任汶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后,汶上法院的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和发展,2006年位居济宁市基层法院首位。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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