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 许莉
个人名片
许莉,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家人民法庭庭长,2011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并授予“第四届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2年被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人社厅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被山东省妇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巾帼建功十佳标兵”,并被省妇联授予“省三八红旗手”。
精彩故事
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开庭前一小时,许莉接到了原告张某的妻子赵某的电话:“我们在来济南的路上出了车祸,现在医院救治,能不能延期审理?”放下电话,许莉对主审法官念叨:“先是在济南打工的丈夫张某因车祸颅脑受伤,现在还处于昏迷状态,事情还没处理完,家人又出车祸,这一家人日子可怎么过呀!案子不能就这么等着,要想办法尽快了结,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许莉和主审法官决定想办法调解结案,让当事人尽快拿到赔偿款。几经周折,许莉终于联络到被告王某,但王某答复说:“我已经垫付了张某治疗费30多万元,实在没有钱赔偿了。”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许莉想方设法打听到被告所在公司,向公司经理诉说了张某一家的困境。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许莉在被告公司、医院多次往返做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司经理和赵某一家被其诚心感动,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赔偿金17万元。为尽快将赔偿款送到原告手中,许莉驱车赶往二百公里外的张某家中。张某的妻子赵某激动万分地说:“现在全家老小都指望我一个,我又受伤了,要不是为了孩子,我都不想活了!多亏许法官,我们一家老小有盼头了。”
点 评
二十多年来,许莉同志在各类审判及执行工作中上下求索,执着前行。在开拓中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身为一名法官,她为民司法,坚守法律底线,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将正义化作力量,为群众的生活抚平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