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中的“红嫂” 弱者的“撑腰人”
这是一片红色的土地。为抗击外来侵略和中国革命的胜利,沂蒙老区一群伟大的女性送子送郎上前线,用乳汁救护伤病员,舍弃亲骨肉,养育革命后代,摊煎饼、做军鞋,用柔弱的肩膀与男人们共同撑起了战争的胜利,并最终形成了“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沂蒙精神。社会学家认为,人在什么样的文化环境里生存,就会被塑造成什么样的社会人。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程萍就工作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她的血脉里流淌着沂蒙精神基因,造就了她忠诚于党的法律工作,甘于吃苦奉献、乐于助人、积极进取的性格和工作作风。
程萍1976年生于临沂,1997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经济法专业,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2002年和他人共同组建了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并一直是合伙人,2006年开始担任该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从业十多年来,在律所内,她以身垂范,党旗率先飘起,党员律师成为自豪的代名词,被誉为“红嫂律师”。在社会上,她富于爱心,蒙山沂水间,偏远学校、孤儿院、农民工公寓都有她的身影,被誉为“弱者的撑腰人”;法庭内外,她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甘于吃苦奉献,被誉为“劳模律师”。
律所中的“红嫂”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的内勤周海青已接近四十岁,知识层次也不是很高,在所内只是负责内勤杂务,个人对自身发展也没有过高要求。但加盟该所一年后,却提出了入党要求。她说,“过去只是听说过沂蒙红嫂,现在在律所内,程萍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红嫂’,是她以具体行动吸引了我。”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许多律师把经济利益看得过高,导致律所形同散沙。为增强全所律师的向心力,增加党员律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2002年,在律师事务所成立期间,她就提出把支部建设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在事务所工作的首位,从组织上保障事务所的政治优势,在事务所提倡“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确保党在律师事务所的政治领导地位。后来,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把党支部建在所上”的要求,她认真学习领会,在主任潘晓朋的支持下,在律所内健全了党的组织体系,建全了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等组织架构。在她的倡议下,该所还将每周六定为“党员日”,利用一上午的时间,开民主生活会、学习党的理论政策或商讨所内党建工作。
程萍说:“律师虽不是公务员,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老百姓都把律师当成法律的维护者和履行者,代表了正义的形象。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必须带头维护好、宣传好这种意志。”程萍带领全所党员律师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党员责任区”、“党员奉献日”等党性锻炼活动,并带头参加“为农民工维权”、“法律五进”、助学助残等公益服务实践活动。通过在全所开展“党员挂牌服务”、“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督促党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特别是在抗震救灾中,全所党员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
由于党建工作搞得出色,大家的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党员律师的光荣感、使命感明显增强。律所前台接待徐徐仙子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工作,通过熟人来到该所暂时做前台接待,小徐本身也觉得根本不可能长期从事这份工作,只是一个过渡,最初她对于入党这件事根本不屑一顾。但是,受该所党员律师的感染,在入所短短八个月的时间,就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如今已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之初仅有4名党员,而到今天已发展到了11名党员和两名入党积极分子。2004年,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山东省范围内被确定为中介机构党建典型,2008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程萍本人也被临沂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弱者的“撑腰人”
“律师不能光想着挣钱,要多想想如何维护法律尊严,如何为弱者伸张正义。”程萍经常这样和同事们说,她也是这样做的。
刚从事律师职业不久,程萍代理的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案件给了她很多启发。被告人张某酒后驾车将骑自行车的小学生刘某撞倒,就在被告人的面包车前挡风玻璃全部被撞碎,车底刘某紧紧抓住前保险杠苦苦哀求叔叔救命时,被告人张某却加大油门疾驶前行,在街道拐角人烟稀少处,将刘某拽下并逃之夭夭。刘某被发现时左耳已几近磨掉,背上的肌肉也被拖拽的大面积翻卷,衣服成了血衣。这件案子当时影响特别恶劣,省内各大媒体都先后以“临沂出了个‘张金柱’”等为题作了连续报道。在刘某家人找到程萍委托代理附带民事诉讼时,其当即表示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就在程萍代理本案的过程中,却遭遇了被告人亲属多次各种方式的威胁,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程萍的信心和决心,庭下执着地调查取证,庭上感人的代理意见让被告人及其亲属心服口服,当庭表示接受调解,并自愿赔偿刘某各种损失26万余元。获得赔偿后刘某父亲非常感激,拿出部分赔偿款表示感谢,但被程萍婉言谢绝。这一起案件,使程萍深深体会到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艰难,他们多么需要律师的帮助。这也使她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一名有丰富法律知识、严密逻辑思维能力、良好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律师,仅仅是一名合格的律师,而不是一名真正的好律师。真正的好律师,还需要坚持正义,不怕邪恶,富于爱心;真正的好律师,应以实现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为己任,这才是律师的真正内涵。
从此,只要是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只要是在为弱者说话,她都从不计报酬,并积极参与,这也导致程萍公益性的“头衔”特别多,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志愿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临沂市妇联常年公益法律顾问、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公益律师、沂蒙晚报、鲁南商报法制栏目免费咨询律师等等。这些年来,象这类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子,仅有记录的,程萍就办理了上百起。
作为临沂市妇联的巾帼文明岗示范单位,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在临沂率先成立了争先创优文明岗位。作为巾帼文明岗的负责人,她带头在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业务部,并制定了明确的目标责任。今年初,有两位妇女到妇联投诉,一位妇女说经常遭到丈夫的殴打,长期的家庭暴力导致其精神恍惚,而这个女同志性格内向又非常老实,不敢到法庭起诉,怕丈夫报复她及家人,她母亲实在无法忍受强拉着她来到妇联。程萍立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帮助其逃脱暴力婚姻的折磨。在庭前,她搜集了大量的有力证据,在庭上她据理力争,最终她的丈夫同意调解离婚,并愿意给予她3万元的经济帮助。庭后,这位女同志哭着对程萍说,“妹妹,你真是咱妇女的当家人!”
办理大案要案,律师容易出名,收入也非常丰厚,但在名利面前,程萍有自己的选择,遇到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案件,她宁可舍去收入较高的经济案件,也要留出充足的时间为弱者维权奔走呼吁,每年她都要求自己至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十起以上。
程萍认为,自己是一个社会人,但作为律师又不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人,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她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广泛参与各类公益性社会活动。当她了解到临沂市莒南县东早丰河村小学位置偏僻,没有开展过相关的法制教育时,她主动找到该校,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定期辅导授课,并捐献部分图书及教育用品。至今,她已在三所中小学校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临沂一元农民工公寓有上千位农民工,当她了解到很多农民工在遭遇欠薪后,由于缺少维权意识,只好暗自吃亏后,她又主动提出愿意担任免费法律顾问。粗略估算,程萍每年大约有五分之一的工作时间是忙碌在公益性事业上,她也因此被大家称为弱者的“撑腰人”。
不怕吃苦的“劳模律师”
说起吃苦来,很多人可能不相信,“做律师能吃什么苦?”但了解程萍的人,无不为其敬业奉献精神所感动。
2005年“三八”妇女节期间,程萍即将临产,但当她接到需要到电台宣传妇女维权知识时,就二话没说,拖着臃肿的身体和临沂市妇联主席一起走进了直播间。由于直播间温度非常高,等一个多小时的节目做完,程萍的衣服已经全湿透了。妇联的工作人员看着她的样子,心疼地说“你也真是的,说声不方便来不就行了吗!”但她笑着说:“没事,我也就难受一会,可大家听了节目,就可能帮助很多人。”
程萍的丈夫在外地工作,她一方面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另一方面还要搞好律所管理,可以说付出了比常人多一倍乃至多倍的时间和艰辛。有一次,在孩子未断奶时她就出差到外地办案子,两天无法回家,奶水涨得没办法,就到卫生间偷偷挤掉。以后说起此事时,很多同事都不理解,“需要这样卖命吗?案子不办,把费用退给当事人就得了。”但是,程萍觉得接了案子不单纯是律师费的问题,律师费可以退掉,案子也可以不办,但当事人对律师的那份信任,和自己作为律师应该承担的责任是推不掉得。
作为老区,前些年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出门乘坐的交通工具都是公交车和三轮车,个别偏僻的乡镇连公交车、三轮车都没有,要步行走上几里路。但这些并没有影响程萍立志做一名优秀律师的初衷,反而更加坚定了她的职业信仰。前几年,她办理了一起轻微伤害案件,由于受害人与被告系同村,打完架之后由于受害人伤势较重,其家人光忙着把伤者送往医院没有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也就没有掌握一手材料,只能靠律师自己调查取证,在后来受害人找到现场目击证人要求作证时,乡邻又碍于情面不愿得罪人。但是,受害人若想挽回自己的损失,必须证明其受到的伤害后果与被告的侵害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接受委托后,程萍进行了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她和一位同事先是乘车,后又步行了三四里山路,才来到这个偏远的小山村。由于正是农忙季节,白天到农户家中根本找不到人,农村晚上连路灯都没有,都是当事人拿着手电在前面带路,挨家挨户去找。有的老百姓怕事不愿作证,程萍就一次一次地去做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经过三天的艰苦取证,部分村民自愿伸张正义出庭作证,最终为这位当事人争取了6万余元的赔偿款。
带着沂蒙人特有的踏实、勤奋、忠诚的工作作风,程萍感召着周围志同道合的优秀人才,恪尽职守,履行律师义务,维护了党委政府的形象,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展现了一名沂蒙优秀女党员律师的美丽心灵和独特魅力。11年来,她共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500多起,其中有上百起法律援助案件,并为十多家单位担任公益律师。近年来,他先后被评为临沂市首届“十佳女律师”、临沂市“三八”红旗手、临沂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临沂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去年,在临沂市律师协会换届时,还被推选为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