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封书信写不尽民情

2013-12-10 10:07: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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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中国法院网、华律网等多个网络媒体原文刊登或者转引对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乐剑军法官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近日,笔者与乐剑军法官近距离接触交谈后,才深入了解了有关乐剑军“38封书信”的感人故事……  

 

    案情回放

 

  2005年11月的一天,曾某(何某之夫)与陈某(本案被害人)在新田县城一家名叫“龙凤发廊”的地方认识。此后不久,两人便开始过上了如胶似漆的情人生活,最后发展到公开同居,陈某还干脆住到了曾某工作的新田县某卫生院。两人的公开同居,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

 

  自己的老公与别的女人同居的消息传到了正在广东打工的何某(本案被告人)的耳中。2006年3月1日晚,何某从广东回到了新田县。3月2日,何某来到曾某的单位住房,却发现曾某正与陈某拥抱着睡在同一张床上。震怒不已的何某大骂陈某,并扯住陈某的头发进行摔打。陈某极力反抗,何某于是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不锈钢折叠水果刀,刺向陈某的脸。陈某拼命争抢何某手中的水果刀。厮打中,何某手中的水果刀刺中了陈某的心脏,陈某不治身亡。

 

    他让被告人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新田法院刑事庭庭长乐剑军

 

  2006年3月14日被逮捕后,何某羁押于新田县看守所。在一个周日的清晨,乐剑军被电话铃惊醒:“请问是乐剑军法官吗?被告人何某强烈要求要见您……”做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多年的审判经历告诉乐剑军,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去看一下何某。

 

  拎着三两个水果,乐剑军出现在何某面前。何某显得有些惶恐,但听到乐剑军说出的一口地道的新田方言,她开始放下防卫滔滔不绝。这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女人:曾经不顾家人的极力反对硬是与曾某领证、结婚、生子,之后还单身一人远赴广东打工养家糊口,不料最终换来的却是负心男人的背叛。乐剑军静静地听着,她知道何某现在需要一个人听她“倒苦水”,但是法官的职业性质告诉乐剑军,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忍住泪水不流出来。“我说了那么多,你为什么不说一句话?你是看不起我吗?”何某质问道。“我不说,但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认真听了,最终的结果将由法律说了算。我来之前去见过你父亲了,他要你相信法律、相信法官。”乐剑军一脸真诚地回复何某。乐剑军起身正要离去,何某突然说了一句话:“法官,谢谢你。我决定放弃自杀的念头。”乐剑军捏了一把冷汗。

 

    他把1000元用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费

 

  此案由于涉及“第三者”问题,在当地街头巷尾热议不止,社会关注度极高。乐剑军作为此案的主审法官,在第一时间把案情准确梳理了一遍。他认为,本案被告人何某犯罪事实明显,但此案牵涉到社会观念问题,应当尽最大努力依法替何某减轻罪行,这样才不至于因重判何某而引发民意干涉。为此,乐剑军和合议庭其他成员采取了各种调解方法,背靠背、面对面地讲案情、讲法理,经过多次做工作,最终促使何某愿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何某的老父亲东拼西凑也就勉强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0,000元,而原告的家属要求的数额多达9万余元。2006年5月的一天晚上,何某的老父亲来到乐剑军的家里,含泪递上1000元,说:“乐法官,这是我女儿(指的是何某)的意思,她没有别的企图,就单纯是感谢您这段时间以来为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我本人也心甘情愿把这1000元给您,我女儿最终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我和我女儿都相信您,也相信法律……。”由于不收下这1000元何某的老父亲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离去,最后,乐剑军只得先把钱收下。

 

  送钱的事情只要老父亲本人不说本来也就无人知晓,乐剑军完全可以将其放入自己的腰包。然而,2006年7月5日收到该案的判决书后,何某才知道乐剑军把这1000元用作何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费赔给了原告家属。何某看完判决书后泪如雨下。

 

    他被赞“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本案最终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年是何某自始至终也无法预料到的。从收押看守所的那一天开始,何某就认定自己最后一定会被判处死刑,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她在看守所里有自杀的念头的原因。

 

  判决生效后,何某被关押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尽管何某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喜出望外,但十年的牢狱生活对于何某来说仍旧是难熬的。进入女子监狱安顿好之后,2006年10月15日何某给乐剑军写了第1封书信,信中说:“乐庭长,感谢您开庭后用您宝贵的时间听了我的故事,为我找证据,我非常感谢您的尽力帮助。”何某在服刑期间,乐剑军与何某长期保持书信往来,鼓励何某端正态度、认真接受改造,早日重获自由。服刑期间,何某总共向乐剑军写了18封信件,除了第1封信因担心被妻子误会而由儿子代笔回复以外,其余的每一封都是乐剑军亲笔手写回复,饱含真情。2011年10月27日,在湖南省女子监狱“致服刑人员亲属的一封公开信”中,监区长郑胜军亲笔赞誉乐剑军“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由于得到乐剑军的鼓劲和关注,何某觉得还有人一直在关心她,积极学习改造。最后,何某因表现良好数次获得减刑,共减少刑期3年8个月,于2012年7月1日释放出狱。回到新田的第一天,何某即带上水果和鲜花来到乐剑军家里,对乐剑军表示内心的不尽感激。

 

  后来,何某听从乐剑军的建议南下广东省打工。如今,何某已经做起了生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生活变了,但是那静静地放在柜子一角的38封书信所折射出来的司法为民请却不因时间的流逝而褪色。

 

  编后语:有时候我们总是想要追求轰动,但实际上只要情至真意至切,它即使再简单也足以感动我们每一个人。在我看来,这样的情和意,只有生发于对法官身份的热爱、对法律职业的坚守、对法治事业的执着,才有可能弥久而芬芳。乐剑军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民法官,一如何某其中一封信中所言:“能有您这样的法官是新田人民的福!”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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