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为天平增辉

2013-12-06 11:14: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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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立群在当事人家中调解  

  在堆满案件材料的办公桌前,总能看见一位衣着朴素、埋头阅卷的同志,他就是广西马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蒙立群法官。蒙立群自1997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基层,先后在辖区的金钗法庭、合群法庭等条件艰苦的法庭工作过,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这片壮乡大地。仅20131月至10月就办理了197件案,其中调解118件,撤诉70件,调撤率达到95%,服判息诉率高达100%,无一案件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他用最实际的行动为天平增添了闪耀的光辉。

    追求完美 使每个案件无可挑剔

  在马山法院民一庭办公室,蒙立群总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同事们说:“案结事了就差不多了,不必要追求完美。”但是蒙立群说:“作为人民的法官,案结事了还不行,必须要使每个案件都挑不出毛病。”在经手的案件中,从适用法律、证据采信到社会效果,蒙立群都一一兼顾。

  原告尹翠鹰与被告苏竹林、苏桂英、韦宝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苏竹林、苏桂英、韦宝坤向原告尹翠鹰借了10万元做生意,欠款到期后三被告经原告多次催促都没有还款,原告只好起诉至法院。由于故意伤害他人,被告苏竹林被判刑入狱,被告苏桂英、韦宝坤在广东打工,原告尹翠鹰远在外地不方便到法院作调解。要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就必须亲自到原告和被告所在地当面核实情况,蒙立群放弃了电话了解情况的便利,不厌其烦,在原告尹翠鹰和被告苏竹林、苏桂英、韦宝坤所在三地来回驱车6次,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苏竹林、苏桂英、韦宝坤同意向原告尹翠鹰还清10万元借款本金以及6000多元的欠款利息。

  原告尹翠鹰握着蒙立群的手感谢到:“谢谢蒙法官,要不是蒙法官坚持要跟我当面了解情况,不远千里到广东找被告苏桂英、韦宝坤核实情况,积极到监狱做调解工作,我的10万元可能就要不回来了。”就这样,蒙立群追求完美的精神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倾情为民 让当事人息诉服判

  马山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当地企业较少,在本地的劳动就业机会不多,为了谋求发展,不少居民选择到省外打工,且多数家庭都是男人外出务工,女人在家抚育孩子,长期分居的生活导致马山县离婚案件数量连年上涨。有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经验的蒙立群有其自己的一套办案方式。他认为,离婚案件涉及感情、家庭、孩子等,这种类型案件与其他类型案件不一样,为了避免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调撤为原则,以判决为例外。

  原告韦某宁多年在广东从事运输工作,与被告韦某美结婚十余年,育有一个9岁的女儿和一个7岁的儿子,家境日渐好转,是隔壁邻舍羡慕的幸福家庭。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缺乏良好的沟通,原告韦某宁性格内向、被告韦某美性格相对泼辣,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发展为媳妇与公婆相处也不好。原告韦某宁起诉至法院以与被告韦某美夫妻感情破裂、虐待年迈父母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法院将一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归自己所有。被告韦某美答辩称,其与原告夫妻感情尚好,由于公婆挑刺才导致她与公婆吵架,不同意与原告离婚,若要离婚,则要求原告赔偿其结扎后的精神损失费20万元。该案立案后,不管是到法院签收法律文书还是调解、开庭审理,双方都带着自己的亲属到法院争执不休,案件的办理变得很棘手。

   蒙立群放弃下判决的结案方式,决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分开调解。经过询问确认原告对被告已丧失信心,蒙立群向被告释明法律,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历经6次调解、2次开庭审理后,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原、被告的婚生儿子和女儿随原告生活,原告当庭向被告给予5000元的生活困难帮助金。

  此后,在庭审过程中由于不理解而指着蒙立群大骂的被告韦某美向蒙立群道歉:“蒙法官,我要向你说声对不起,现在我理解了,对调解结果心服口服。”

    创新机制 提高民事诉讼调撤率

  蒙立群心思缜密,善于洞察人心,对待当事人,他能够耐心倾听诉求,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运用法律,平衡双方的利益,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案结事了。对待同事,他能够乐于助人,虚心请教别人的办案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对待工作,蒙立群能够迎难而上,除了完成日常工作之外,深入研究“刁”、“钻”、“难”的问题案件。

  为了提高民事案件调撤率,有着16年基层民事案件审判经验的蒙立群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的性格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提高了马山法院民事案件的调撤率。首先,当事人主动要求调解的优先调解。在立案时,蒙立群事前告知当事人调解有利于双方心平气和解决问题,能达到双赢的效果,许多当事人经告知后主动要求调解结案。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前10 个月,马山法院民一庭有47%的案件在立案之时,开庭之前就已经由蒙立群调解结案。第二,集中优势,巧用“杀手锏”。由于蒙立群有着多年的群众工作经验,善于与群众沟通,容易使群众信服,马山法院民一庭难调的案件全部交给蒙立群,他总能逐个击破,同事们称其为“金牌调解能手”。全庭调解结案的案件中有98%是经蒙立群之手。第三,庭后调解,动员撤诉。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蒙立群不放过任何一件有可能调解、撤诉的案件,主动与其他法官沟通,只要有一丝可调撤的可能性,蒙立群都尽量在庭审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仅从20131月至10月,马山法院民一庭经开庭审理的案件里有将近80件案件由蒙立群调撤结案,在最后的审理流程中提高案件调撤率。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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