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12-13 11:05:44 来源:法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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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确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等19家陕西省第一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省级试点对象通过评估验收,符合达标条件。

  这是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效。

  近年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获得了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工作中,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创建“节约型机关”与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有机结合,该院通过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评价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在日常管理中,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践行节约理念,落实节约举措。如,利用工作网、内网OA办公系统全面替代纸质文件,实行无纸化办公;利用自然采光,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抓实节能降耗。同时,实施精准化备餐、精细化保障,杜绝餐桌上的浪费;着眼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国有资产盘活机制,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除此之外,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及时发布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宣传视频、张贴节能温馨提示牌、宣传海报等,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观看直播讲座、悬挂宣传横幅、发送节能倡议书等方式,营造浓厚节能氛围。

责任编辑:魏涵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