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中院打好企业权益保护“组合拳” 以高质量司法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9-11 17:29:07 来源:法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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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有所呼,法院有所应。我们将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逐一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努力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4月3日,在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该院有关负责人说。

  当天,阳江市各行业民营企业家代表受邀参加座谈会。与会者畅所欲言,围绕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等话题,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阳江中院坚持“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营造护商安商环境

  “‘云上法庭’真是太高效了,我们不用到处奔波,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近日,阳江中院通过在线方式调解一起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的涉企纠纷,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该院坚持“高政治站位、高规格组织、高效率推进”,持续深化“以公正裁判护商、以高效司法安商、以人文关怀暖商”的高质量司法实践,切实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职责。

  2月10日,阳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围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对今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制造业当家’、司法服务阳江深度‘融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阳江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阳江市某基层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阳江中院坚持多点发力,推出一系列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组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出台10条意见,全面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的分工方案》《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制度及方案,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企业司法需求反映渠道;树立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司法政策导向,发布《阳江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白皮书》;积极开展入企走访活动和助企、护企行动,院领导带头走访47家企业,提供政策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阳江、茂名、湛江三地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以来,阳江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理各类涉企商事案件4267件,审理金融借款、保险、证券、债券等金融类案件722件,涉企案件调解撤诉率达34.97%;推动9家“僵尸企业”平稳出清,执行涉企案件1121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39亿元;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29468件,电子送达31117件,远程提审与网上开庭3149次,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14000余名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今年7月,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位列全省第二名。

  此外,全市法院民商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减少11.29天,阳江中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1.3%,涉企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1.2天,小额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8.47%,审判效率明显提升,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为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4月26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工作室挂牌成立,这也是该市首个知识产权法官工作室。

  “知识产权法官工作室是保护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旨在探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体系,提升协同治理效果。”阳江中院有关负责人说。工作室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诉讼指引、诉调指导、法治宣传、司法调研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对企业来说,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资金链“生命线”,更离不开知识产权这一核心竞争力。为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阳江中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2022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78件。

  此外,阳江中院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整体保护效能,为该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深化“三合一”改革,打造审判新模式。阳江中院强化条线指导,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配齐配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在两级法院均成立专业审判团队;开展全员业务轮训,统筹推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职能融合协同,全面提升审判能力。同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江城区法院快速化解461件KTV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比例近七成,平均审理周期32.9天。

  强化多层次联动,构建“大保护”格局。阳江中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常态化沟通联络,促进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移送审查等方面顺畅衔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及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协同保护,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11份。江城区法院与阳江市五金刀剪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14件商标侵权案件移送该中心先行调解。

  坚持严管厚爱,护航企业创新发展。阳江中院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商标侵权行为,妥善审理线下实体店经营纠纷案件,能动应对涉电商平台商家侵权等新业态案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合理调整案件赔偿标准,推动17件某企业维权系列案以调撤方式结案,努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践行善意文明执行

  柔性执法实现共赢

  5月31日,阳江中院启动为期3个月的“漠阳执行风暴2023”专项行动。当天,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出动警车33辆,打响执行风暴“第一枪”。截至8月27日,共拘留173人,扣押车辆90辆,查封房产553套,强制腾空涉案商铺44间,执结案件5275件,执行到位金额14.01亿元。

  亮出“执行利剑”,彰显法律威严,是阳江法院执行工作中“刚”的一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处理涉企执行案件时因案施策,以和解促和谐,努力将胜诉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则是阳江法院执行工作中“柔”的一面。

  2021年2月,阳春法院受理原告阳春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阳春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付息义务,该院依据原告申请立案执行。

  为最大限度保障已查封不动产的价值,阳春法院法官就处置方式反复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决定尝试“灵活解封”形式,即在销售款用于偿还本案债务的前提下,申请执行人同意由被执行人自行出售其名下的不动产筹措资金。2022年6月,本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3400余万元。

  “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实现申请保全人的诉讼利益,尽可能减少诉讼风险。”该案执行法官认为,若通过司法拍卖出售不动产,可能给当地房地产市场带来波动,还会影响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权益。而通过灵活置换、解封不动产,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力彰显了司法温度。

  近年来,阳江中院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执行工作信息化、善意文明执行制度化,开辟涉市场主体执行案件“绿色通道”。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等方式执行涉企案件40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2年5月,江城区法院陆续受理涉及被执行人某餐饮店拖欠工人工资系列案件48件。该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拖欠工人工资。苏某等48名员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该餐饮店仅支付第一期工资,仍拖欠29万余元工资未支付。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执行法官改变执行工作思路,明确由企业先支付工资11万余元,剩余18万余元工资采取发放消费券及分期方式支付,工人可持消费券到店消费抵扣工资。该举措既及时兑现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了条件,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

  据阳江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创新采取“放水养鱼”方式,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在诉前财产保全中,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减少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和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查封扣押;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努力促成执行和解,灵活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分期履行、加入新保证人等执行方法,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对经营不善的企业,依法帮助其退出市场。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全力挽救危困企业

  阳江中院坚持把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作为破产审判工作总体思路,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使破产重整后的企业能够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能够尽快市场出清。

  2022年7月,该院成立破产执行审判庭,成为粤西地区首家破产执行庭。此前,由于未设立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效率较低。为改变这一状况,阳江中院于同年12月出台《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对破产审判中涉及的各项程序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推动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流程化、规范化。

  此外,该院创新推出“1+4+N”破产审判工作模式,助力维护市场秩序、激发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为阳江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保驾护航。

  “1”即锚定1个重点,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阳江中院将“拯救危困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作为破产审判工作重点,配强破产审判团队力量,建立健全130条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流通。破产执行审判庭成立以来,该院共审结破产案件20件,涉及债权约4亿元,依法保障121名职工债权,债权金额约300万元;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涉及债权约3.4亿元。

  “4”即创新4项机制,助力破产审判提速增效。一是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明确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管要求,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执业保障、业务培训和质效考核体系。二是构建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定期监测和分析企业欠薪、欠税、欠贷、对外担保等风险情况。三是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财力保障机制,建立破产援助资金通道,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有效解决破产企业“无产可破”或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难题。四是建立破产财产优先网络拍卖机制,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指导破产管理人通过VR全景拍摄拍卖样品、设置专场曝光、拍卖平台精准推送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

  “N”即凝聚“N”方合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阳江中院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成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破产企业审判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信用修复、破产费用保障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2022年,该院为市国资委提供政策支持,推动5家国有“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责任编辑:魏涵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