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昭平县法院执行完毕21起农民工工资案

2023-08-21 15:59:04 来源:中国法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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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你一定要帮我们21名农民工要回血汗钱啊!”2023年5月28日早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这样一个急促的电话。

  该案件起源还得从2021年说起,被告邱亮(化名)与昭平某林业公司(以下简称林业公司)签订《造林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林业公司将其位于昭平县某村某小组的基地造林项目发包给邱亮施工,工程包括清山整地、植苗造林。合同签订后,被告邱亮通过潘某介绍原告等21人达成口头协议,由原告等21人对上述项目进行施工,原告工资按180元/天计算,原告等人于2021年10月17日开始对林地进行砍山修防火路。至2021年12月7日,邱亮支付部分工资后,尚欠21名原告22.74万元。

  因邱亮未能向原告等人支付剩余款项,原告等人向昭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要求其支付劳务报酬。经昭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核算剩余工资款项,双方均予以确认。但因邱亮仍未能支付剩余劳务报酬,原告等人遂向昭平县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邱亮仍未履行支付义务。2023年5月,21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这21起案件后,执行法官马上对邱亮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余额远不足以支付该剩余劳务报酬,且其名下的不动产为农村自建房,无法拍卖,名下的车辆在外地,致使扣押难度大,财产变现难。

  一边是缺乏履行能力且在外省的被执行人;一边是等着血汗钱养家糊口的21名申请人,面对这一难题,法官并未轻易放弃,而是多次联系邱亮,通过法理情兼的方式,向其表明农民工的不易,并告知不主动履行义务,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开始邱亮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企图逃避执行,然而经过法官近两个月的持续沟通、协调,其态度逐渐转变,表示体谅农民工务工不易,愿意支付剩余劳务报酬。

  因21名申请人远在贵州偏远山区,为减少其奔波劳累,昭平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充分核对申请人身份、银行账户等信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一向21名申请人发放了工资。这批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每一个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背后,关系着一个家庭的保障和希望,关系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群众的切实利益。昭平县法院始终将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执行摆在突出的位置,创新治理欠薪方式方法,协调联动有关部门形成追讨欠薪强大合力,多措并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