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检务保障 服务检察事业
鲁网12月17日讯 郭纪文,1943年10月生于安徽巢湖,中共党员。1959年参加工作。1986年12月从北京军区通讯团转业到最高检工作,任办公厅装备处处长。1988年10月最高检计划财务装备局成立后担任该局副局长并主持工作,1992年12月任该局首任局长。1999年4月退休。
眉眼间溢出威严,聊到检察工作时又不经意间会心一笑,这在最高检计划财务装备局首任局长郭纪文脸上似乎毫无违和感。谈到检察机关在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物质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情况,他如数家珍,娓娓道来。
开展全面调研,艰难起步打开局面
记者:1986年12月,您从北京军区通讯团转业到最高检办公厅任装备处处长时,当时检察机关在装备建设和物质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如何?
郭纪文:转业到最高检上班的第一天,我发现最高检这样一个威严的法律监督机关,竟然没有正式的大门。进了院内,几栋低矮的办公楼也是破旧不堪、十分拥挤。之后到地方调研发现,不少地方检察院的条件还不如最高检,条件之差难以想象。四川一个县检察院23名干警,只有4间共47平米办公房,几个科室挤在一间办公室里。青海一个县检察院在土窑里办公。云南一个县检察院是“清政府的房子,国民党的凳子,共产党的牌子”。还有的检察院长期租借外单位的房子办公,甚至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个办公地点。连最起码的办公、办案条件都不具备,工作怎么开展?我内心很沉重,觉得肩上的责任很重。我和同事们接下来又做了全面的调研工作,并思考如何“破局”。
记者:1988年10月,最高检成立了计划财务装备局,您担任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请问当时局面是如何一步一步打开的?您和同事们是如何攻克难题的?
郭纪文:1988年4月,刘复之检察长上任之初,就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物质条件太差了,必须下决心解决“车马炮”问题,尽快改变这种困难局面。他和党组同志反复研究后作出几条重要指示:一是最高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班子系统地抓这项工作;二是要摸清地方的实际困难,制定专门的规划;三是要向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报告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支持;四是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把资金和物资管好用好,用在刀刃上。根据刘老的指示,1988年10月成立了计划财务装备局,让我担任副局长并主持工作。
在党组的领导下,我和同事们一起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首先,联合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侦查手段设施建设的意见》,具体包括:首先,检察机关的小型侦查设施建筑(包括侦查技术用房、预审室、暂押室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地方基建计划;其次,各地对检察机关进行侦查工作如照相、录音、录像、复印、取指纹、取痕迹、文字检验、痕迹检验、理化检验等设备和勘察现场业务用车,要逐步装备起来;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应商地方同级计划、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作出侦查手段、设施建设规划。198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该意见,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政策好,关键是要落实好。1989年3月,最高检召开了恢复重建以来第一次全国检察装备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编制了《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五年规划(1989-1993)》和《全国检察机关技术装备五年规划分期分批实施意见》,使计划财务装备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990年最高检启动办公楼翻扩建工程,1992年7月完工后,最高检机关终于有了与检察工作职能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各级检察机关物质条件困难落后的局面也逐步得到改善。
与改革开放同向同行,与检察事业进程紧紧相随
记者: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计划财务装备局成立30周年,您认为这40年来检察机关的物质建设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郭纪文:我1999年4月退休后,虽然不在工作岗位了,但始终关注着检察工作的发展和物质建设的进步。纵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40年的发展,物质建设的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978年至1988年的第一个1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阶段。这一时期的计财装备工作基本属于打基础的初级阶段,主要是配备一些基本的办公、办案设施,保障最基本的需要。经过努力,各级检察机关初步扭转了“现场勘查靠双腿、检验鉴定靠公安、数字统计靠算盘”的“三靠”状况。
1988年至1998年的第二个1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的阶段,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计财装备工作属于初步发展阶段,通过连续实施两个计财装备工作五年规划(1989-1993、1994-1998),检察机关经费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
1998年至2008年的第三个10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新阶段。1998年,党中央作出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决定,使检察机关回归依靠财政的正确轨道。在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方面,通过全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进入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的新阶段。
2008年至2018年的第四个10年,我国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新时期。经历几轮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检务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级检察机关经费和物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回望过去,作为老计财人,我最大的感受是,40年来,检察机关物质建设的每一点进步都与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同向同行,也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壮阔进程紧紧相随。
做好“三服务”,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作为最高检计财局第一任局长,您如何看待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郭纪文:古人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计财装备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10多年的工作经历使我体会到,要做好计财装备工作,必须始终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坚持正确理念,服务检察工作大局;必须牢固树立“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的思想,找准计财装备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必须发扬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精神,实现“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管理严格”的总体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理财,勤俭办检察,推动计财装备工作规范、科学发展。
最近计财局的负责同志来看我时对我说,他们根据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提出计财装备工作要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坚持忠诚履职、依法履职、干净履职,发挥服务、保障、管理职能,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绩效化,全面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听了这些我很欣慰。从计财局初创时我们倡导“蚂蟥精神”,到现在推行“精细化管理”,这是新时代计财装备工作的理念创新和与时俱进。事业是要传承的,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相信,在党中央的重视下,新时代检察机关的物质条件会更加优越,检察事业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记者:在您的检察工作生涯中,有哪些事情让您特别有成就感?
郭纪文:回顾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物质建设的发展进程,计财装备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发展和丰富。当初我们提出的装备工作“三服务”的思路(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一直传承至今。同时,我在任时主持制定两个工作规划之后,历任计财局的同志也一直坚持按规划发展,连续制定实施了多个计财装备工作规划,并且在各级财政、发改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取得新成效。这些好传统好作风得以延续,令我感到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