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4债东躲西藏终被抓获
“王智勇,你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现在对你司法拘留。”7月18日,拖欠数百万欠款,东躲西藏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智勇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至此,这一身负4债的“老赖”终于被抓获,所拖欠的款项也有望得到清偿。
一次次爽约,诚信丧失殆尽
2012年初,北京智联文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向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称,2011年底,公司全面查账时发现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王智勇以备用金、工资、差旅费等方式将公司收入全部取走。事实上王智勇从未出差,也没有向公司股东提供过公司账目和分红,其私自将公司收入全部侵占。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王智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北京智联文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12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智勇并没有履行。
此后,北京智联文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又到法院起诉称,智联文通公司名下原有一辆以174 800元购入的马自达轿车,王智勇在没有通知公司,也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于2011年12月27日将该车变卖,并将卖车款项私自侵吞。在法院审理时,王智勇承认了偷卖车辆的事实,表示愿意与智联文通公司协商解决。在法院的调解下, 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智勇于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前赔偿原告北京智联文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十五万元。然而,这一次,王智勇仍然没有履行。
不久,王智勇又在一起房屋买卖中与人发生纠纷。2013年1月,在将朝阳区塔营北街的一处房屋卖给贾某后,王智勇反悔,想以更高价格卖给他人。经过中介公司的协调,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但在退还了部分房款后,王智勇又称自己“没钱”了。贾某诉至北京朝阳法院,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智勇给付原告贾某购房款及赔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然而,与诚信丧失殆尽的人达成协议,拿到的只能是一纸空文。王智勇依然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书。
非法处置被查封财产涉嫌犯罪
2014年8月13日,三案缠身的王智勇被北京朝阳法院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他并没有考虑如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反而玩起了“赖”字诀。
“首先,法院要求其报告财产,但他不予配合。”于洋介绍,如实报告财产,是被执行人的义务,但是几乎所有“老赖”都不会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有的还趁机转移隐匿。
从公司侵占的钱款和卖房所得的钱款总计上百万,但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发现,王智勇的账户上空空如也。这与常理严重不符。巨款去了哪里?法官认为,王智勇有转移、隐匿财产的重大嫌疑。
通过进一步调查,法院发现,王智勇有一套“两限房”,于是立即到房屋登记部门对该房产进行查封。然而,就在此时,王智勇却堂而皇之地通过中介公司销售此房产。“两限房有5年内不得上市销售的要求,但他不顾此规定,公然销售。更重要的是,该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私自销售,已经涉嫌犯罪。”法官助理张凯华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这套“两限房”最终被王智勇以24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雷某,但雷某过户时发现房屋已被查封,没法过户,于是诉至北京朝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王智勇当即表示承认该房无法过户,愿意赔偿雷某本息240余万元。可这一次,王智勇签下的调解协议书,又一次成为空文。雷某支付给王智勇的240万元瞬间被王智勇转移,账户再次被清空。不仅如此,王智勇还玩起了失踪,法院打电话不接,申请执行人约谈不见,整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撒泼耍赖隐匿财产难逃制裁
身负4债,欠款数百万元,被列入失信黑名单4年之久,王智勇东躲西藏,以为能规避义务,逃避法律的制裁。其实,北京朝阳法院的法官一直在研究如何惩治这样的老赖。
“王智勇曾狡辩,认为自己不履行的是调解协议书,不是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不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因此非常嚣张,不仅拒绝接听法官电话,而且拒不到法院说明情况。其实,经法院认定的调解协议书具有与判决书、裁定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判决书、裁定书相比,调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当面答应还款,转头就翻脸,具有更强的欺诈性,性质更恶劣。”于洋说。
7月13日,记者来到北京朝阳法院,按照原计划,这一天应该是王智勇应约到法院谈话的日子,可是时间指向约定的上午9点,王智勇还是没有来。“很正常,没指望他能来。”法官于洋带上一名法官助理、两名法警,开着警车到王智勇居住的小区实施抓捕。
然而,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王智勇住处时,法官却吃了闭门羹。这样的经历对于有着多年执行经验的法官来说,并不陌生。由于缺乏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行踪定位,法官寻找老赖很困难,常常需要请公安机关帮助。
在社区警务站,执行法官通过周围群众确定了王智勇具体的居住房间,为了不打草惊蛇,法官决定改日再来。7月18日清晨6点,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和法警再次来到王智勇住处,将王智勇堵截在家里。当法官破门而入搜查时,眼前的一幕令人惊讶:法官从王智勇住处搜出伪造的房产证一本,其本人和他人名义的借记卡、信用卡、存折、加油卡60余张,搜到车辆钥匙2套,发现数份投资理财协议、保险合同……
对于此,王智勇还在狡辩:“车辆不是我的,投资理财协议已经过期了……”
在带回法院做完谈话笔录后,法官对王智勇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并搜查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刑事责任。“还是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欠钱不还是私事,不要以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是小事,失信的代价可能是失去人身自由。”张凯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