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困境企业法院大有作为
能通公司从陷入经营、财务困境,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再到经历重整实现浴火重生,整个过程离不开各方参与者的积极参与、理性协商,也得力于法院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营商环境改善大局中谋划和发展的工作思路。能通公司重整案是人民法院通过法治化、市场化破产审判工作挽救危困企业,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可供总结的经验做法:
一是重整识别,迅速转换程序。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法院及时发现企业的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迅速调整办案思路,果断从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相比于破产清算后退出市场,重整程序使危困企业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
二是以竞争方式招募投资人。选择在企业经营能力与债权清偿比例方面均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不仅仅着眼于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也充分考量投资人后续在数据中心经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兼顾破产企业运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灵活运用预重整制度理念。在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过程中,法院充分贯彻预重整制度提前协商、充分参与的理念,引导主要债权人提前介入,充分发表意见并可以推荐投资人。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过程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
四是现金清偿、债转股并用,丰富债权清偿方案。企业破产情况下,普通债权人是最为被动的利益受损方,在做好债权申报及审查确认工作的同时,重整方案赋予债权人清偿方式选择权,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受偿利益并争取债权人对企业重整的支持。
五是提前清偿职工债权,保障职工权益。在职工既有劳动债权又有普通债权的情况下,企业破产将损害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的情绪难免焦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时刻关注职工的迫切需求和集体情绪,积极协调各方意见,促成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对职工债权予以提前清偿,也为后续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
六是府院联动,共同助力企业起死回生。此案审理过程中,积极争取税务、工商、规划与建设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企业重整成功离不开各部门的通力配合。
七是使困境企业重生,帮助企业提质增效。通过重整,使债务人摆脱了债务、经营困境,盘活了企业经营的事业,将宝贵的土地、技术等要素资源重新投放市场,最大限度维护了企业的营运价值。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中央经济政策进一步提出,在僵尸企业清理中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人民法院通过破产审判工作在困境企业拯救、僵尸企业出清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同时也可借助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破产法治文化,倡导诚信、文明、有序的市场退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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