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闹撞倒八旬老人致伤

2018-02-08 12:16: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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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八旬老人在小区院内散步时,被一名正与同伴追逐打闹的小孩撞倒后受伤。事故发生后,孩子父母承担了伤者住院医疗费,但对于其他赔偿一直不予答复。受伤老人遂将小孩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总计87438.9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受伤老人称,自己与小孩一家居住在同一小区,被小孩撞倒那天孩子母亲也在场,但没有及时阻止孩子追逐打闹,才导致伤害行为发生。受伤后,孩子父母采取了部分救护措施,老人被120送至北医三院治疗,诊断为“股骨粗隆间骨折,右髋关节退行性变”。经过手术治疗出院后,医嘱称仍需全休和复查,并进行康复治疗。老人称至今自己仍然无法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精神抑郁。自出院后,老人希望与推倒自己的小孩父母协商赔偿事项,但对方表现出推诿、不积极的态度,不愿意承担老人受伤后的护理费、营养费、康复费等合理费用,经监护人单位调解也未给出明确答复。故受伤老人将孩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关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