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官助理到初任法官他们闯过几道关口

2017-12-27 15:35:00 来源:法制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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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2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全国首批157名初任法官身着黑色法袍,高举右手,在国旗和国徽下庄严宣誓。

  据悉,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于今年9月4日在全国率先通过建立一整套全新的法官遴选机制,从法官助理队伍中遴选法官。

  这群平均年龄32.7岁的年轻人从法官助理到初任法官究竟走过一条怎样的不凡之路?《法制日报》记者历时四个月对此作了调查。

  打造“人才蓄水池”

  杨锋是这次宣誓仪式的领誓人。能够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宣誓,在杨锋看来是莫大的荣誉。

  此前,杨锋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担任了7年的法官助理,从12月25日开始,他成为徐汇区法院房产庭一名初任法官。这次能成为上海首批初任法官之一,杨锋尤其感谢法院对于法官助理的悉心培养。

  “我们法院对法官助理的培养和管理建立了分类分级管理、资深法官带教、轮岗轮班制度三大机制。”徐汇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左静鸣说,法院按照工作年限将法官助理分为二类五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法官助理和高级法官助理两个类别。

  据介绍,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被分入初级法官助理,主要负责常规的辅助工作和记录;工作超过3年者被分做高级法官助理,主要从事主持庭前调解、草拟裁判文书等带有裁判性质的工作。

  每一位法官助理都有一位资深法官负责带教。杨锋告诉记者,他的师父是他所在法庭的庭长,善于审理复杂案件。“跟着师父学习,最大的收获就是不能机械办案,要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整合各类司法资源、灵活运用各种司法渠道,力求每一个案件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杨锋说。

  此外,法官助理还会被派往立案、信访、执行等部门轮岗值班,培养综合能力。法院还给法官助理成立了自律组织,定期开展专项交流学习,并进行质效排名。

  徐汇区法院建立科学化、规范化、集约化的法官助理培养机制只是一个缩影。上海各级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均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培养机制,营造了积极向上的人才成长氛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庭前会议的方式,将法官助理推上办案第一线,提升业务能力。

  “目前,上海法院已初步建立一整套法官助理培养和管理制度,一大批年轻法官助理得以成长、成熟。应该说,这为初任法官遴选奠定了坚实基础,打造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才蓄水池’。”上海市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张晓立说。

  设计八项遴选程序

  尽管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房产庭的法官助理沙莎依然对“庭审面试”记忆犹新。

  “走出法庭的那一刻,我的记忆几近空白。”沙莎告诉记者,“面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发情况,虽然及时给予处理,但实在太紧张了。我想真实的法庭上出现的状况会更多,也更复杂,因此用庭审面试来考验我们的应变能力是最行之有效的。”

  诚如沙莎所言,庭审面试首次被应用到新法官的遴选程序中来,成为亮点。据悉,庭审面试采用模拟开庭的形式,由考生担任主审法官,来自全市法院的资深审委会委员担任面试官,优秀入额法官担任当事人,来考验考生对庭审过程的把控能力和应变能力。

  “庭审面试在考核考生对审判程序的熟练度、规范性以及驾驭能力的同时,也是对考生临场应变能力的测验。”上海市法官遴选委主任沈国明说,“在庭审模拟过程中,当事人会有意制造一些突发状况,看考生有没有驾驭庭审的能力。”

  记者了解到,为了能准确地将法官助理团体中的精英人才遴选到法官队伍中来,上海市高院设计了全新的八项遴选程序,分别是申请报名、岗位承诺、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考试面试、法学理论考试、文书撰写考试和庭审面试。规定满足工作年限的法官助理均可报名参加遴选,在通过八项程序,并经上海市法官遴选委面试通过后,就能获得人大聘书,正式成为一名法官。

  “建立初任法官的遴选考核机制,对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具有重大意义,也为今后进一步探索新型法官选任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沈国明说,相信这将会成为今后各地法院遴选新型法官的主流机制。

  成为基层“螺丝钉”

  宣誓仪式结束后,新任法官有的聚在一起手捧聘书合影留念;有的和曾经一同共事的同事告别……今后,他们将在上海各区基层法院任职。

  据悉,此次遴选出的初任法官,平均年龄32.7岁,其中87.3%的法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从事司法工作6.5年,是充满活力的“新鲜血液”。他们在投入审判执行一线岗位后,基层法院办案力量将增加8%,有效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

  对此,上海市高院在顶层设计上打破了以往的条块和单位限制,逐步形成基层法院法官从全市法官助理中遴选,高、中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逐级择优遴选的法官职业发展机制。

  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表示,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是司法队伍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对法官助理职业的尊重,对他们的职业发展也具有激励和引导作用。

  崔亚东认为,全新的法官遴选机制从综合素质要求出发,选拔出了一批年轻有为、品学兼优、训练有素的初任法官,相信他们经过历练,可以胜任审判工作。希望他们保持初心,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不断提升理论和司法审判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变化,提高应对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