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教科书式老赖”是人心所向

2017-12-13 10:28: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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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规避执行是最大的不诚信,如果欠账可以不还且受不到任何惩戒,法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人们的交往和交易成本将大幅攀升。

  备受关注的“教科书式老赖”事件仍在发酵。12月9日晚,受害者之子赵勇在其微博贴出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对其父赵香斌的尸检结果,“死者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衰竭死亡。”赵勇接受采访时表示,肯定要追究肇事者黄淑芬的刑事责任。

  所谓“教科书式老赖”,也称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指那些懂得一些法律,在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作出后,有能力履行而依然逃避责任者。报道中这名耍赖耍的头头是道的“教科书式老赖” 黄淑芬被拘留15天,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了应有惩戒。但此事件并未画上句号,相关部门还应根据死者的鉴定结果及该“老赖”是否有规避执行等情节,依法追究其更重的法律责任。

  从报道看,从事故发生到判决生效,再到受害人“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衰竭死亡”,肇事者仅仅履行极少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其能够积极履行赔偿责任,让受害人得到有效治疗的话,或许不会出现如此悲剧,即便不能扭转结局,也至少能使受害者家属得到一些安慰。肇事者的耍赖行为是对法律、人性和社会道德赤裸裸的践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因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从之前的报道可知,“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主要责任,那么,如果能够认定受害者的死亡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并能排除其他主要死因,就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而且,虽然受害人已经死亡,但并不能完全免除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80余万元赔偿责任,受害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虽然相关部门已经对该“老赖”予以司法拘留,但不排除继续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可能。如果能够查实其有转移财产、购置大额财物、高消费等情节,就说明其有履行能力,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且,即便其被司法拘留乃至判处刑罚后,依然应该履行赔偿责任,否则还有可能受到惩戒。

  “老赖”的存在显然不利于依法治国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恶意规避执行是最大的不诚信,如果欠账可以不还且受不到任何惩戒,法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正义将得不到伸张,“老赖”也会越来越多,人们的交往和交易成本也将大幅攀升。对“教科书式老赖”,相关部门理当启动追责程序,让其付出应有代价,以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抚慰人心。长远来看,相关部门还应齐心协力,打破信息壁垒,形成打击、惩戒“老赖”的合力,让法律更权威,社会更和谐。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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